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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陳郁蕙 - 教務處 | 2023-01-10 | 點閱數: 547

高一高二第三次定期考查,因確診或家人確診學生應考及補考方式,請同學們留意補考時間。

  1. 定評期間若同學因確診以防疫假登記,補考成績核實給分;其餘假別依考試規則之規定給分。
  2. 因 COVID19 本人或家人確診未能參加第三次定期考查之同學,請於居家隔離解除且出門前快篩陰性後依據下表日期參加補考,若隔離期滿仍為陽性,請以實際參加定評時間進行補考。

本人確診日期
(出門前快篩陰日期)

1月 16 、 17 、 18 日段考

補考時間

1月 10 日(含)以前
(1 月 16 日(含)以前快篩陰)

不影響,正常參加第三次定期考查

1月 11 日
(1 月 17 日快篩陰)

參加 1/17 、 18 日段考

1/18(三)下午 13:10 開始進行補考

1月 12 日
(1 月 18 日快篩陰)

參加 1/18 日段考

1/18(三)下午 13:10 開始,至 1/19(四)進行補考

1月 13 日
(1 月 19 日快篩陰)

無法參加段考

1/19(四)上午 8:10 開始,及 1/30(一)上午 8:10 開始進行補考

1月 14 日(含)以後
(1 月 20 日(含)以後快篩陰)

無法參加段考

1/30(一)上午 8:10 開始進行補考

 

 

 

 

 

 

 

 

 

 

 

 

 

備註:家人確診,自主防疫期間,學生前一日或當日出門前快篩陰,可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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