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49118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高雄市國教輔導團十二年國教課程發展團隊薦派。
(二)南區高中藝術生活-表演藝術教師共備社群老師,約 15 人。
(三)全國藝術領域高中教師與高雄市三級教師(線上 YouTube 連結參與)。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