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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建衡 - 學務處 | 2023-12-05 | 點閱數: 106

一、依據內政部 112 年 11 月 23 日台內役字第 1121160598 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4 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 3 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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