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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彭美娟 - 學務處 | 2023-12-29 | 點閱數: 516

校內遴選方式:

1.符合本案遴選標準且有意願參加遴選之高中部/國中部 同學,於 113 年 1 月 12 日中午 12:00 前向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並繳交推薦表

2.參選同學達 2 人以上時,由學務處邀請校內教師與學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審查推薦名單並於 113 年 1 月 19 日前通知申請同學推薦名單

臺南市慶祝 113 年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

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五、表揚日期: 113 年 3 月 24 日(星期日)

六、表揚方式:

(一)將於臺南市團委會之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中英文)。

七、遴選標準:

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選方式:各中等學校得依據本要點,遴選優秀青年乙名(高、國中,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 113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前將遴薦表(如附件一)彙送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審查,逾期視同放棄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