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12 年 12 月 27 日桃資源字第 1120011061 號函、本府 112 年 11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20317991 號函暨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實施 要點辦理。
二、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3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 章」、「113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 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3 學年 度桃 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檢附前開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各 1 份,亦可至「桃園市身心 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網」(https://tyshse.special. tyc.edu.tw/)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