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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彭美娟 - 學務處 | 2024-01-12 | 點閱數: 183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3 年 1 月 5 日藝視字第 1130000093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活動說明簡章各 1 份,如附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本校國高中生如欲參賽,請依簡章規定完成線上報名(3/1 起開放報名)後

下載報名表後,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依簡章規定的指定時間內自行寄送樣書及相關表單 至指定地址即可,無須學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