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49118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臺中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音樂科教師、全國高中、國中、國小藝術領域教師,共計 30 人。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