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應屆畢業生( 112 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 21 足歲以內(民國 92 年 8 月 1 日以 後出生)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2、現場報名: 113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至 3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至聽資中心報名。
(三)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10371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320 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四)安置結果公告: 11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前公告於本局、聽資中心及啟聰學校網站。
二、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站( http://www.doe.gov. taipei/)、臺北市聽障教育資 源中心網站( http:// www. tmd.tp.edu.tw/rchi/)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 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三、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游儲毓組長(聯絡方式: 02- 25924446 轉 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