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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羅明德 - 輔導室 | 2024-02-20 | 點閱數: 128

一、依教育部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30014330 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 113 年 2 月 1 日移署移字第 11300157741 號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報名及獲獎公告期間:自 113 年 2 月 22 日至 113 年 3 月 22 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簽名)、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 113 年 3 月 29 日前,郵寄至該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預計 113 年 5 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 2,000 元至 5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貴校推薦與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

(二)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 分機 223 、 587 、 212 、 399 、 357 及 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