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113 年 3 月 20 日南市農港字第 1130410444 號函辦理。
二、海洋委員會為鼓勵學校及地方民間組織從事海洋地方創生、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等業務,並藉由補(捐)助措施導引相關單位依循本會政策方向,將效益延伸至地方基層,採取齊一的步伐,共同致力推展海洋事務健全發展,爰辦理旨揭「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計畫。
三、旨案「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時間至 113 年 4 月 8 日止,相關計畫申請書件請逕至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首頁>公告資訊>最新公告區(網址: 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403070001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