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us (06)505-2916 . FAX(06)-5052917

轉知 余姿穎 - 研習資訊 | 2024-04-13 | 點閱數: 54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教署 112 年 7 月 24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96837 號函辦理。

二、為使教師充分瞭解十二年國教藝術領域美術科課綱之內 涵與內容,透過教師同儕間的學習促進區域教師專業知 能、教學精進,各區在職教師得以就近參與,開發在地 化教學素材,特舉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詳細研習內容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