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部 113 年 4 月 8 日臺教綜(二)字第 1132100299A 號函續 辦。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 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 1 團隊為限 (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 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 3 組分別進行評 選。
(三)報名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各組分 別推薦 1 至 10 個團隊。
2、自行報名:
(1)本部國教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立學校 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 表報名(各校限 1 隊)。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以 上組成)。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截止。
(五)獎勵方式: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 1 至 5 隊、優等 1 至 5 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 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 1 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並由所 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本獎金依據「跨主 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 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 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率應在 20%以下」規 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本部國教署薦送於 114 年 「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 (六)收件方式:請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掛 號郵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電資暨綜合教學大樓 A106 室)」。
(七)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8vGGmd 。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 育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2462-2192 分機 1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