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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政揚 - 國中部 | 2024-05-31 | 點閱數: 89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43 條之 1 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 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課審會辦法)第 9 條規定辦 理。

二、依課審會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0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10 款、第 8 條第 1 項及第 9 條規定,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 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 員」,係由本部輔導學生組成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 之委員,由本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就本部公 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之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三、為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 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 委員」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委員,請惠予公告周知下列訊息,並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一)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 1 年者。

(二)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

(三)登記網址: https://used-plat.k12ea.gov.tw/ques/curriculum_committee_enrol

(四)登記期間:113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3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五)凡於網路登記完成後,不再受理變更候選人或委員身 分。

四、遴選委員會之召開相關資訊,將於候選人或委員登記程序 完成後,擇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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