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下稱本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資格及利息負擔,說明如下:
(一)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 120 萬元以下,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二)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 2 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家庭年所得總額放寬至 148 萬元以下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 3 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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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48 萬元,但學生及其兄弟姐妹,或學生及其子女數有 2 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可申請貸款,惟利息應自行負擔。
三、有關就學貸款學生畢業後之貸款利息緩繳措施,說明如下:
(一)緩繳本息部分,貸款人月收入未達 5 萬元均可申請。每增加養育 1 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 1 萬元。例如:養育 1 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 6 萬元以下;養育 2 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月薪 7 萬元以下,依此類推;另申請次數為 12 次( 12 年)。
(二)只繳息不還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部分,貸款人得申請次數為 12 次( 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