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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政宏 - 學務處 | 2024-07-23 | 點閱數: 44

一、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本部體育署每年常態發放 16 歲至 22 歲國民每人 500 元青春動滋券,以帶動運動產業正向發展。 113 年度青春動滋券業於 113 年 1 月 1 日上午 10 時開放領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領券抵用方式請至動滋網( 500.gov.tw )查詢。

二、為擴大高爾夫球運動參與人口,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結合本部體育署青春動滋券政策,透過球場導覽及體驗遊程,提供青年族群嶄新運動體驗,鼓勵貴單位及所屬單位結合學校體育課或社團校外參訪活動辦理高爾夫球場導覽、體驗行程,以提供學生多元學習機會,培養青年族群做運動、看比賽習慣,帶動運動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