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85324 號函及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113 年 7 月 18 日彰美推字第 1133000811 號函辦理辦理。
二、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7 日止。
三、 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四、 倘對止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 02-2543-1636 。
五、 檢附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如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