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13 年度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計畫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柳營區重溪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13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擇一類別,限作品一件,請勿重複送件;超過件數校內將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4 班各類最多請送 10 件; 25 班以上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 5 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類別 |
6班以下 |
7-24班以下 |
25班以上 |
繪畫類 |
國小 5-6 年級 5 件 |
國小 5-6 年級 10 件 |
國小 5-6 年級 15 件 |
國小 3-4 年級 5 件 |
國小 3-4 年級 10 件 |
國小 3-4 年級 15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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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1-2 年級 5 件 |
國小 1-2 年級 10 件 |
國小 1-2 年級 15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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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至多 5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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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繪本 |
國中 7-9 年級 5 件 |
國中 7-9 年級 10 件 |
國中 7-9 年級 15 件 |
國小 5-6 年級 5 件 |
國小 5-6 年級 10 件 |
國小 5-6 年級 15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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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3-4 年級 5 件 |
國小 3-4 年級 10 件 |
國小 3-4 年級 15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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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 |
國中 7-9 年級 5 件 |
國中 7-9 年級 10 件 |
國中 7-9 年級 15 件 |
注意:
(1) 國中部校內收件至 9/4 (三)中午 12:00 止 。
(2) 請務必詳閱欲參賽的作品規格內容說明,並符合規定。
(3) 交作品前請自行印出報名表、並貼於作品背面或封面裡。(請下載附件,並列印出附件二)
(4) 作品請於收件期間內繳交至國中部學務處訓育組 彭老師。(分機 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