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L3:服貿爭議
2014-02-18 L2 :Q25比較利益
甲工廠生產60台摩托車與30台汽車 乙工廠生產50台摩托車與20台汽車 進行專業化分工 不可能出現的情形?
A乙工廠交換後有9台汽車及30台摩托車
B甲工廠交換後有20台汽車與22台摩托車
C乙工廠交換後有22台汽車及10台摩托車
D甲工廠交換後有15台汽車及36台摩托車
從比較利益考量,最後會是由甲工廠生產30台汽車,乙工廠生產50台摩托車
於是市場上總數是(30,50)
C選項中乙工廠如果消費(22,10),甲工廠就只剩下(8,40)
40+16-60 < 0
所以C選項不可能
2014-02-18 L2:測驗卷Q7 無效需求
2013-06-14 L6: 測驗卷Q14 ◎公共財的市場需求線為個人需求線的垂直加總,這是因公共財的共享特性 ...
2013-06-14 L6:外部性與公共財
2013-06-14 L6:每張發票都含有5%的營業稅
2013-06-14 L5: 外部效果造成市場失靈的原因
共有財與無主物,共有財是指某物的財產權為多人所共有,名義上雖然為多人共有,但是誰也無法做決定,所以實際上共有財的所有權人很難主張其權力,無主物是指沒有任何人用有並控管該物,共有財類似無主物,兩者都會被竭盡所用,產生共有財的悲歌,也稱作草原悲劇(大家來牧羊不會自我約束,牧草被過度消耗而枯竭)
包括搜尋成本(皮鞋成本)、議價成本、監督與履行成本
資訊不對秤,市場經濟(自由經濟)的假設下,通常消費者和生產者擁有充分資訊來做交易達成均衡,但是現實生活中雙方可能擁有資訊不完全相同,有一方以欺瞞或投機的方式造成資訊較少的一方產生損失,製造外部成本,使市場的調節機制無法發揮而產生市場失靈
出處“被貓撿到的幸福”:http://maybird.pixnet.net 原文地址: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30476268-%e5%85%b1%e6%9c%89%e8%b2%a1%e7%9a%84%e6%82%b2%e6%ad%8c%e3%80%81%e5%af%87%e6%96%af%e5%ae%9a%e7%90%86%e3%80%81%e8%b3%87%e8%a8%8a%e4%b8%8d%e5%b0%8d%e7%a8%b1
2013-06-14 L5:課本120頁 冠斯定理:高鐵通過南科引震動為例
【答】:
一、產權賦予高鐵,則:
(一)晶圓廠選擇遷廠:此時晶圓廠損失50億(小於不遷廠損失100條)。
(二)晶圓廠補償高鐵繞道:此時晶圓廠損失150億(大於不遷廠損失),故晶圓廠選擇遷廠。
二、產權賦予晶圓廠,則:
(三)高鐵補償晶圓廠:此時高鐵損失100億。
(四)高鐵自行改道:此時高鐵損失150億,故高鐵今選擇補償晶圓廠,而不選擇改道。
三、依(一)(三)二方案,自動協商,均消除外部成本問題,而從社會觀點而言,晶圓廠受損外部成本(100億)>答:晶圓廠遷移成本(50億)<高鐵改道成本(150億),故最適解為晶圓廠遷移,高鐵不應改道。
http://cflong.myweb.hinet.net/commons.htm
2013-06-14 L5:寇斯定理2
「假若一間工廠,因生產而污染了鄰居,政府應不應該對工廠加以約束,以抽稅或其他辦法使工廠減少污染呢?」
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政府不要,也不需要介入。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則成員可以自由協商,可自主達到最佳紛爭解決方案。而法規範的訂定目的,也就是要降低交易成本。詳述如下:
1. 當交易成本為零時,污染者與被污染者可透過協商談判,來達成協議,解決外部性問題,而達到資源最有效率的使用。
2. 寇斯認為不論財產權歸屬任何一方,私人協議可使資源有效利用。
3. 財產權擁有使用,租賃或銷售財產的權利。並禁止他人干擾所有人行使權力。
寇斯財產權:
寇斯曾經詳細討論攸關火車冒出的火花的財產權界定問題。三十年前,火車還未電氣化,而採取蒸汽機推動引擎的技術。蒸汽機的動力來自燃煤所釋放的熱能。這些熱能經過熱交換而將水變成高動能的蒸汽。因此,當時的火車在行駛之中要不斷的添加煤。煤的燃燒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帶著火花的小煤屑。這些火花往往會因為空氣的對流或風而飄散在鐵路附近。當鐵路附近有易燃物時,小小的火花就可能釀成不小的損失。以鐵路經過農場為例,火花可能燒掉堆放的乾草、穀物,也可能甚至於燒掉農舍而使農夫的身家財產受到無情之火的殘酷威脅。從另一方面來說,火車的火花也未必一定會飛揚四散,只要裝置一些安全設施就可使火花完全不能逃離火車頭。對於農夫而言,火花是致害而他所不欲的物品。對於鐵路公司而言,捕捉火花是要耗費安全投資的。如果法律界定鐵路公司有權放出火花(即擁有火花的財產權),則火車必將冒出火花侵害農夫的身家、財產。相反的,如果法律保護農夫的身家、財產,則鐵路公司就必須安裝火花
捕捉器並因而承擔其投資的支出。顯然的,法律只能選擇兩者之一。換句話說,無
論法律許可鐵路公司自由散佈火花,或保障農夫免於火花的侵害,總有一方要受害。
其實,寇斯所描繪的問題即我們現在所碰到的工業污染問題。如果工廠可以自由排放廢氣、污水,則居民將飽受惡臭與健康的危害。相反的,如果居民有不被污染的權利,則工廠必須出資加裝防污設備。因此,不論是火花或是廢氣與污水,問題的中心在於鐵路公司或工廠是否可以自由的排放它們。寇斯對此問題的分析結果後來被稱為寇斯定理。
註:此例財產權是指某一方可以擁有要或不要火花的財產權。
寇斯與庇古之不同
寇斯派(Coase)
• 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
– 發現交易對象,提出交易條件,談判,簽約,檢驗。
– 沒有交易成本,資源的運用會達到最有效率的境界。
– 在不花任何成本下,不斷經由協商,進行財產權的分割與結合,直到無法增加生產價值。
• Coase派認為,市場交易(協商、補償)使資源流向最有效率使用。
• 較之於Pigou派的侵權者補償更能達到社會效率,引起修改政府管制的議論。
• Coase派認為,政府的職責在於降低交易成本,除非無法經由市場交易,才由政府進行管制。
• Coase派的政府管制手段略有:
• 財產權界定
• 交易規則設計、長期契約
• 垂直整合、水平整合(代理、決策成本)
• 第三者(仲裁機制)
• 政府介入(影響最大)
• 侵權不應該完全補償(消滅外部性),而是最適化。
庇古派(Pigou)
• 政府管制之由來
– 庇古(Pigou)提出外部成本觀念,承認市場失靈,無法使資源利用達到柏拉圖最適境界。
• 市場失靈的原因
– 生產與消費之外部性、公共財貨供給、資訊不完全、獨佔不完全、價值扭曲、風險規避的公私差異、市場力量不均、原始財產權不公平。
• 政府管制的目的
– 消除外部性,使資源作最有效率的使用。
• 政府直接管制手段
– 數量管制(regulation) 、租稅(tax) 、補貼(subsidy) 。
• 政府提供並保護公共財
– 聯合消費、非排他性。
• 政府提供資訊
• 立法消除獨佔
– 國有化、徵收。
2013-06-14 L5: 寇斯定理
協商制度的理論基礎就是著名的寇斯定理( Coase Theorem ),寇斯定理說,若雙方(汙染源與承受者)人數很少,交易成本很低時,則環境資源產權不論被界定歸屬於汙染源或承受者,兩者協商的結果都可達到資源之最適配置。
環境污染可經由污染者與受污染者雙方之協商談判來解決,此種處理方式,稱之為: (100初等考)
波文模型(Bowen model)
克拉奇租稅(Clarke tax)
雅羅不可能定理(Arrow impossible theorem)
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
下列有關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的敘述,何者錯誤? (99初等)
如寇斯定理成立,意含著不需要政府以課稅或補貼方式來處理外部性
如寇斯定理成立,社會最適的污染水準為零
寇斯定理要成立,通常交易協調的成本要低
寇斯定理要成立,通常涉及的人數要少
下列何者是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成立的要件? (98初等)
交易協調成本要大 財產權一定要指定給受害者
外部性要容易明確的被界定 涉及外部性的人數眾多
下列何者不是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的假設? (97初等)
談判雙方的協調成本是低的 能明確確定污染源
一定要有人分配到財產權 一定要受害者分配到財產權
下列何者最適合描述有外部性情況下的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96初等)
在交易成本高的情況下,政府只能將明確的財產權歸屬於受污染者,透過協商,最適資 源配置可達成
在交易成本低的情況下,政府只能將明確的財產權歸屬於受污染者,透過協商,最適資 源配置可達成
在交易成本高的情況下,政府將明確的財產權不管歸屬於受污染者或污染者,透過協 商,最適資源配置可達成
在交易成本低的情況下,政府將明確的財產權不管歸屬於受污染者或污染者,透過協 商,最適資源配置可達成
首先針對外部性問題以所有權進行探討的是:R. Coase
http://tw.myblog.yahoo.com/jw!bA2XNBeeGQTVyajlLEYN2ek-/article?mid=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