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戶外水上活動之注意事項(上)
根據統計台灣地區每年都有超過四百人因溺水而死亡,其中又以青少年學生(約七至二十五歲)因疏忽、不諳水性,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肇生意外不幸事故很多,於每年夏、秋兩季溺水事故發生最頻傳季節內,積極推動「防溺警戒工作」。並於每年夏季期間來臨前,召集、協調各相關機關、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執行夏季防溺工作。期能透過「普及防溺宣導」、「禁制、勸導危險戲水行為」及「加強消防單位救溺整備」等作為 ,降低溺水事故發生率。
♦ 一般注意事項
1、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2、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3、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4、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段。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
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5、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除非你是冬泳者),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以免喪命。
6、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一小時。
7、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8、游泳時應穿游泳衣、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
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
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
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9、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10、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
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11、初學游泳,應在泳池,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C.P.R.。所有水上活動,最基本的是游泳,
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12、兒童游泳要有大人陪同才能入池。
13、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14、若使用面鏡、呼吸管、蛙鞋(三寶)浮潛,要經專人指導後才能使用。若要作水肺潛水,
必須經過潛水訓練並取得執照,應兩人以上同行,並在潛水區域樹起潛水旗幟,以策安全。
必須經過潛水訓練並取得執照,應兩人以上同行,並在潛水區域樹起潛水旗幟,以策安全。
15、划小船,換位時,應儘量將重心放低,或在碼頭、岸邊等處實施做。乘船時,不上超載的船隻,以策安全。
16、從事水上活動,除游泳外,均應穿著救生衣,以策安全。
17、磯釣時應穿救生衣、釘鞋及戴安全帽,並確實掌握漲退潮的時間,對於忽然來襲的瘋狗浪應特別注意,
若見到海裡忽然有大浪接近,應立即逃避,以免造成傷害。
若見到海裡忽然有大浪接近,應立即逃避,以免造成傷害。
♦ 游泳池安全要點
1、池邊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2、池邊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邊受傷。
3、池邊嚴禁跳水,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4、戲水時,不可將他人壓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嗆水而窒息。
5、潛水時,應依自身能力為限,以免發生意外。
6、水中活動時,已感有寒意時,或將有抽筋現象時,應登岸休息。
7、游泳前進時,應張開眼睛,跟前者應保持安全距離,以免被踢到而受傷。
8、若發現有人溺水時,即刻發出「有人溺水」或打119向消防隊請求支援,如果自己沒有學過水上救生,
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9、若在水中發現自己體力不足,無法游回池邊時,應立即舉手求救,或大聲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10、有滑水道的浴場,起點要有安全人員管制,以免撞到前者頭部,終點也要有安全人員清理航道,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