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公告,並自111年5月20日開始生效
自111年5月20日起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如表),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者,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100萬元。
生非洲猪瘟國家(地區)表如下:
洲別 | 國家(地區) |
亞洲 | 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 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 賓、韓國、東帝汶、印尼、印度、馬來 西亞、不丹、泰國 |
大洋洲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歐洲 | 愛沙尼亞、立陶宛、比利時、保加利 亞、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摩爾 多瓦、波蘭、羅馬尼亞、俄羅斯、烏克 蘭、斯洛伐克、塞爾維亞、希臘、德 國、北馬其頓共和國 |
美洲 | 多明尼加共和國、海地共和國 |
非洲 | 肯亞、奈及利亞、貝南共和國、布吉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