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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公告,並自111年5月20日開始生效

自111年5月20日起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如表),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者,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100萬元。

生非洲猪瘟國家(地區)表如下:

洲別 國家(地區)
亞洲 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蒙古、越
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
賓、韓國、東帝汶、印尼、印度、馬來
西亞、不丹、泰國
大洋洲 巴布亞紐幾內亞
歐洲 愛沙尼亞、立陶宛、比利時、保加利
亞、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摩爾
多瓦、波蘭、羅馬尼亞、俄羅斯、烏克
蘭、斯洛伐克、塞爾維亞、希臘、德
國、北馬其頓共和國
美洲 多明尼加共和國、海地共和國
非洲 肯亞、奈及利亞、貝南共和國、布吉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