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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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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柔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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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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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校校友會為獎勵畢業生於國高中持續精進學習,特設置此獎勵申請辦法。
二、獎勵項目:
(一)國中:市長獎2000元;議長獎1500元。
(二)高中:市長獎3000元;議長獎2000元。
三、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獎狀及忠義國小畢業證書影本),郵寄(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二號)或親送至忠義國小總務處。
四、申請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
說明:
一、本計畫基於「人本教育」精神,秉持人性關懷,依受助青少年之個別差異、學習成長、技藝養成或生涯規劃等需要,進行個案式的長期性關懷與培養,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引導待人處世原則、培養服務精神與領導能力,提供職能技藝訓練之機會,以強化其就業與競爭能力,使其達成自給自足、自立自強之正向人生目標,成為社會中堅力量,進而於行有餘力時能回饋社會。
二、本計劃扶助對象為:1.家境清寒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且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2.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擁有乙級以上證照或曾在全國性比賽中獲獎)或成績優異,且未來目標明確者。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4.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三、本次申請時間為111年5月16日起至111年6月15日(郵戳為憑),相關申請辦法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you-care.org.tw/Default.aspx)首頁,於育成計畫下載專區中下載「111年度育成計畫」及「111年育成計畫申請表格」。
四、若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會業務連絡人黃文範,連絡電話:(02)7723-1288分機15。
本計劃扶助對象為:1.家境清寒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且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2.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擁有乙級以上證照或曾在全國性比賽中獲獎)或成績優異,且未來目標明確者。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4.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詳參附件
說明:
一、本校111學年度特提供新生入學成績優異助學金方案計新台幣捌仟萬元,敬請協助公告師生周知(如附件)。
二、本校網址:http://www.ltu.edu.tw/
三、學生發展處聯絡人:專案主任李書儀(聯絡電話:04-37065678;傳真:04-23844220)
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教育局111年3月22日新北教技字第1110527564號函暨本市111年2月17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10245731號書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事項,修正如下:
(一)申請時間,修正為111年4月6日至111年4月25日。
(二)設籍新北市認定時間,修正為最晚須於110年10月25日設籍新北市。
(三)申請方式及其他資訊詳如附件。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新北市教育局承辦人陳家萱小姐,聯絡電話:(02) 296-03456 #2729。
主旨: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新北市111年度(110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時間等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4日臺教高(四)字第111003077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參閱「獎學金常見問題QA」,或逕洽該局陳小姐詢問(電話:02-2960-3456轉2729)。
主旨: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一案,請於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星期一)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下稱該局)111年3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10020865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詳細申請資格如旨揭實施要點,請至該局https://reurl.cc/8WZEK4下載)。
(二)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
2、申請推薦名單應通過各校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3、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
4、請各校務必協助配合依獎項類別分類送件。送件時務必連同「申請總表」一併寄出,總表填寫後請逐級核章。
5、請各校將「申請總表」及申請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者之「得獎感言可編輯檔及生活照片電子檔」以email寄出。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承辦人:教務處陳主任03-4981464#210或註冊組長汪組長03-4981464#212。
三、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申請總表及同意書,請至該局網站(https://reurl.cc/8WZEK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