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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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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柔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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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姿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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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年度國中部英語團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南市101年度國中英語文競賽辦法」及「提昇南科實中中學部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
二、目的:推動英語教學成果、發展本校國際化特色,營造本校英語教育學習環境,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與效果。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單位:國中部英文領域及藝文領域教學研究會
五、比賽時間:102年5月22日 (星期三) 七年級第6節、八年級第7節。
六、比賽地點:高中部遠見國際會議廳
七、參加對象:國中部七、八年級學生。
八、比賽規則:
1.分七、八年級組,各班設隊長1名,可跨班組隊,參賽隊伍報名踴躍時,需經由該年級英文科教師特別推薦,惟各組隊伍數以9隊為限。
2.每隊3-5人,若伴奏者為參賽者之一,則含伴奏。
3.時間以4分鐘為限(4分鐘按鈴下台,未立即下台者,扣總分3分)。
4.自選曲一首歌詞不得有不雅之文字內容,以不影響善良風俗為原則。
5.伴奏自備,比賽現場提供鋼琴,現場音響可播CD或mp3檔,歌曲歌詞(word檔,格式參閱附件,可至學校首頁下載)及聲音檔請於5/15前繳交至教學組。
6.團體歌唱比賽得變換隊形,但播放之伴唱音樂不得有主唱,參賽人數不得超出規定;僅容許附著於身上之道具,勿另加道具及背景,違反上述規定任一項以上者,扣總分三分。
九、評分標準:音樂技巧35%、台風15%、英語發音50%。
十、報名方式:各班代表填妥報名表,經英文任課教師、音
十一、比賽順序:102年5月14日第一節下課各派一位代表以抽籤方式決定比賽順序,未到現場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參賽學生不得有異議,順序公告於國中部教務處公佈欄。
十二、獎勵辨法:擇優錄取前3名,依本校學生競賽獎勵要點辦理。
十三、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內外教師及專家擔任。
十四、本實施計畫陳 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高中部
高一英文合唱比賽高二英文話劇比賽節目表
時間:4/22(一)14:20~16:10
地點:高中部
集合時間14:10
開場14:20-14:30(主持人開場、校長或主任致詞)
※英文合唱比賽 14:30-15:00
序號 |
班級 |
高一英文合唱比賽節目表 |
1 |
111 |
I'am
yours |
2 |
114 |
Mamma
mia |
3 |
112 |
What
makes you beautiful |
4 |
113 |
Lemon tree |
※英文話劇比賽15:10-16:10
序號 |
班級 |
高二英語話劇比賽節目表 |
1 |
211 |
Who got the bomb |
2 |
212 |
Conscious awakening |
3 |
213 |
Somewhere out there |
4 |
214 |
|
~歡迎大家蒞臨觀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年度
高中部英文單字大賽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
(一)藉由競賽活動的舉辦,增進全體學生英語文基礎能力。
(二)提升全體學生英文單字基礎能力,建立邁向國際化的基礎。
二、辦理單位:教務處。
三、協辦單位: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四、參加對象資格
凡本校之高中部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高一高二每班由英語教師推薦一~三名參加,高三各班自由參加,若班級人才眾多,可由英語教師特別推薦參加校內複賽,校內複賽以三十人為限。
五、辦理方式
(一)各班利用英文課至高中部電腦教室施測,各班擇優代表班上參加校內複賽。
(二)獎勵:錄取前三名及優勝數名,發給獎狀,並給予獎勵,並依本校學生競賽獎勵要點敘獎。
(三)日期:
(四)比賽地點:南科實中高中部
(五)競賽題目命題內容:「單字表」及軟體公布於學校教務處網站教學組網誌提供下載。軟體可試用10次,請參加同學務必安裝單字軟體,自行練習,方能獲取佳績,圖書館也已灌好單字大賽軟體,有需要的同學可多多利用。測驗單字以高一~高三為範圍。
(六)題目類型與時間限制:
1.測驗一:「拼寫」(100題必須在20分鐘內完成)
■看中文,以鍵盤拼寫出正確的英文;測英文單字的拼寫能力。
2.測驗二:「看英選中」(100題必須在10分鐘內完成)
■看英文,選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英─中的連結程度。
3.測驗三:「聽英選中」(100題必須在10分鐘內完成)
■聽英文,選正確的中文字義;測聽力及英─中的連結程度。
(七)其他規定:
1.請自備電腦用耳機一套(耳機線長度越長越好,以免長度不夠)。
2.不得攜帶電子字典、手機、字表(小抄),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3.現場學生若發生急症,中斷比賽,學生該次成績不算,並且視為自動棄權不得重新比賽。
4.如遇停電導致比賽中斷,則該次比賽取消,另訂比賽時間,並於網站公布。
5.若電腦當機,必須舉手請監考人員處理。
六、報名方式:請於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年度高一英文歌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提升學生國際觀、藝術水準,促進各班團隊合作,以提升英文學習風氣為目的。
二、參加對象:以高一各班為主,全班參加。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單位:高中部英文科和音樂科教學研究會
三、比賽日期:04/22(一)第六節
四、比賽地點:遠見國際會議廳
五、報名表繳交日期:4/10(三)
六、抽籤日期:04/16(二)第二節下課班長至教務處進行抽籤,未到由教務處代抽,不得異議。
七、彩排日期:利用第十週(4/17~18)各班音樂課。
八、比賽方式:
(一)以合唱為主要方式,可搭配舞蹈、劇情或隊型變化。
(二)使用伴奏樂器不限,除鋼琴外請自備樂器,禁止使用伴唱帶。
(三)歌曲類型不拘,選擇歌曲以青春、活潑為原則。
九、比賽規則
(一)歌詞不得有不雅之文字內容,以不影響善良風俗為原則。
(二)每班一隊,不得外聘或外借本班以外人員,若外聘或外借本班以外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班繼續比賽之權利,比賽之結果將不予計算。
(三)除伴奏外,演唱人員一律背譜。
(四)不得有達私人目的之表演行為,使比賽淪為個人秀。
十、評比方式:
(一)比賽順序依抽籤順序決定,依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完畢。
(二)評分標準:英文發音40%、音樂表現30%、精神及默契20%(進出場流暢、會場內秩序、創意表現)、指揮及伴奏10%。
(三)評審委員由學校聘任本校教師或校外專家人士為評審委員,負責比賽評分及處理名次相關事宜。
十一、獎勵:(一)團體獎:取前兩名班級頒發獎狀鼓勵,第一名班級參加同學皆嘉獎1次。
(二)個人獎:最佳指揮1人及最佳伴奏各1~3人,分別頒發獎狀並予以嘉獎1次獎勵。
十二、本計畫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度英語話劇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提高學生學習英語興趣,提英語口語表達的能力,激發創作潛能,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及
欣賞戲劇的眼光。
二、參賽對象:高二各班以班級為單位。
三、比賽日期:
四、比賽地點:遠見國際會議廳。
五、主辦單位:教務處
六、協辦單位:高中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七、比賽方法:
(一)每班一組報名參賽。
(二)每組表演時間為8-10分鐘,上台前佈景安置及下場拆佈景時間以不超過1分鐘為原則。
(三)繳交演出劇本、一百字左右劇情大意、導演、編劇及演員表。劇本為創作或改編,請務必註明原著作者、改編者姓名。
(四) 若因劇情需要歌唱舞蹈等橋段,勿超過整體表演時間的五分之一。
八、前置作業流程管制如下:
(一)
(二)101年04月16日(二)放學前繳交劇本大綱,字數約一百字左右及正式英文劇本各乙式五份(格式請參閱附件,請自行自學校首頁下載打字,請勿自行設計),遲交劇本者將喪失評選最佳劇本之資格。
(三)綵排時間可利用
(四)101年04月22日(一)下午第六節正式比賽。
九、比賽規定:
(一)所需道具、音樂、佈景應自備;服裝得依劇情需要准予外租,唯需以節約為原則;道具、佈景等請同學自行設計,並把握節約及資源再利用的原則,不得斥資外租。在演藝廳現場演出,嚴禁色情暴力之語言、動作及情節,並禁用危險道具,如仙女棒、刀劍等,另外各班需選出負責燈光及音效的現場操作人員。
(二)比賽場地配有音響擴音設備,可放錄音帶及CD,以及麥克風。請同學參酌以上設備加以運用,可自備夾式小蜜蜂麥克風,各班不得另行租用其他燈光音響器材,以達公平原則。
(三)需經任課老師同意借課才可以於課堂中練習,並請任課老師負責班級秩序的維持,煩請同學多利用課餘時間練習。
(四)比賽當天全程攝影。
十、評分標準:
(一)-語言(Language):發音咬字清晰及流利:佔45%。
(二)-演技(Acting):角色詮釋及演出:佔45%。
(三)-舞臺效果(Stage Effects):配樂、音效、服裝:佔10%。
(四)-演出時間,不足或超過一分鐘扣總分2分,以此類推。
(五)-秩序不佳,列入扣分。
十一、
獎項:
(一)團體獎:
1.最佳戲劇獎:錄取前二名,發獎狀獎勵。第一名組別演員每人嘉獎1次,評分標準以各短劇的「整體表現」為主。。
2.最佳舞台設計獎:錄取前二名,發獎狀獎勵。第一名組別舞台設計人員每人嘉獎1次,評分標準以舞台道具、佈置總體表現為主,外租道具、燈光、音響將喪失該項獲資格。
(二)個人獎:
1.最佳導演獎:錄取一名,評分標準舞台表現40%,詮釋30%,統一連貫性與時間控制30%。
2.最佳劇本獎:錄取一名,評分標準劇情40%,創意30%,文字30%。
3.最佳演員獎:各隊錄取一名,評分標準英語表達與發音40%,演技30%,情緒表現30%。
4.上列個人獎皆發獎狀獎勵並嘉獎1次。
十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演員表、工作分配表及劇本若有更換需要,應於101年04月17日前至教學組辦理更換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二)各班排演如需使用國際會議廳,請老師先至總務處登記,領取鑰匙,依規定使用,並於結束後關閉門窗、電源等,再將鑰匙歸還總務處。
(三)比賽結束後,各隊應將所有自備之道具、器材及垃圾清理乾淨,違者將罰以愛校服務三次。
十三、本計畫經 校長核淮後實施、修正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100學年度第1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會議紀錄
一、時間:101年3月22日(星期四)上午8時10分
二、地點:本校國中部I棟2樓會議室
三、主席:邱主任相銘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議程: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事項:(略)
(三)提案討論:
案由一:修訂「國立南科實驗高級中學101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
施計畫」(如附件5),提請
討論。
說 明:本校已於100學年度
過高中部申辦10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決 議:
一、為使學校教師提升教學專業知能,提高教學校能,請教務處訂定鼓
勵教師參與及優秀表現獎勵相關辦法,提請家長會協助相關經費。
二、本評鑑目前僅高中部教師參與,並規劃102學年度納入國中部教師,
故自下次推動小組會議起,建請國中部教師推派代表與會列席。
三、本實施計畫修改部分:
(一)第玖點第一項第五款修正:其他2人,為行政代表,由學務主任
及教學組長擔任。
(二)第十二款修正:本計畫經本校推動小組通過,報請教育部中部辦
公室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四、實施計畫未修改部分,照案通過。
(四)臨時動議:無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中學部)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960202校務會議通過
970829校務會議修訂
990120校務會議修訂
一、依據:
(一)本校為促進課務發展,依據《高級中學法》第26條「高級中學為推展校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設各種委員會」之規定設置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此要點。
(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及
二、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規畫、審議本校整體課程的實施模式與可行做法。
(二)規畫、執行本校整體課程評鑑事宜。
(三)結合社區資源,研議本校願景及課程發展特色。
(四)建立教師發展、設計教學新課程的知能,增進教師專業自主能力。
三、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依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並充分考量學校主客觀環境與條件、學生需求、家長期望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會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審查各學科課程計畫及執行成果。
(三)統整各學科課程計畫,發展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四)議決各科之教學時數。
(五)議決應開設之選修課程。
(六)議決各科課程改革提案。
(七)議決各科排課原則。
(八)審查教師自編教科用書。
(九)擬定「教科用書選用辦法」,送校務會議決議。
(十)規畫、執行課程評鑑事宜。
(十一)規畫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畫,增進專業成長。
(十二)其他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四、本會之組成:
本會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兼召集人,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1學年(任期自當年8/1起至次年7/31止),其組成方式如下:
成員 |
產生方式 |
人數 |
校長 |
當然委員,兼委員會主席。 |
1 |
行政人員 |
當然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國中部主任、教學組長、訓育組長、實驗研究組長。 |
8 |
學年代表 |
每年級導師推選一位教師。 |
6 |
領域小組代表 |
高中部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物理、化學、地球科學、生物)、社會(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藝能科(藝術、生活、健康與體育)、國防通識科召集人;國中部國文、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該學科每超過10人,則增派1人代表參加) |
15 |
家長代表 |
家長委員會推派高中部及國中部家長各一名。 |
2 |
社區代表 |
由校長聘請社區關心本校教育人員擔任 |
1 |
總 計 |
33 |
|
備註 |
兼具多重身分者只能選擇擔任一種代表,年級及領域教師代表,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
本會置執行秘書1人,由教務主任兼任,協調行政同仁協助辦理事務性工作。
五、本會委員之職責:
(一)本會由校長召集並主持會議,委員會成員均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為出席。
(二)本會由校長召集之,但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開會時,校長應召開臨時會議。本會開會時,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由委員會互推1人為主席。
(三)開會時,須有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四)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的議案,由校長交有關單位執行,重大事項則需送請校務會議審議(事項重大與否由委員會決定)。
(五)本會得視實際需要請校內外相關單位人員列席或提供資料。
(六)課程發展委員於每年定期舉行四次會議,於每學期各兩次為原則,八月中召開會議時,須提出下學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劃,送主管單位備查。
(七)本會平日則以各領域小組及各學年代表會議為主;召開會議時間由各領域及學年決定,大致以一主題為期程,做實施、檢討、修正之工作,行政單位必要時得提供相關之教學議題作為討論。
(八)本會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相關處室協辦。
六、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