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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7 100學年度高中英文作文及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

學藝競賽活動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00學年度英文作文、英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00學年度學生英語演講、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二、目的:發展本校國際化特色,提昇學生英文寫作能力及口語表達與演說能力。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單位:英文科教學研究會

五、比賽項目:(一)英文作文  (二)英文指定題演講

六、比賽時間:(一)作文:100926日(星期一)第6

              (二)演講:100926(星期一) 7

七、比賽地點:另行通知

八、參加對象:(一)作文:高中部學生,由各班遴選代表最多5人參加。

              (二)演講:高中部學生,由各班遴選代表最多3人參加。 題目二選1.

九、比賽規則:(一)作文:寫作時間45分鐘,題目當場宣布。

              (二)演講:比賽時間以2.5分鐘為限,2分鐘為一短鈴,2.5分鐘為一長鈴,滿2.5分鐘立即結束。不足2分或超過2.5分扣2.

                (三)演講題目:

(1) 請問你最欣賞的臺灣之光是誰?為什麼?

Which “Pride of Taiwan” do you appreciate the most and why?

(2) 你最想介紹給外國友人具臺灣特色的文化為何?為什麼?
Which par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with Taiwan characteristics would you like to introduce to foreigners the most and why?

十、評分標準:(一)作文:內容占30%、結構、文法及修辭各占20%,標點與拼字占10%

              (二)演講:內容占30%、語言能力占30%、表達技巧占30%及儀態占10%

十一、報名方式:各班代表填妥報名表,經英文任課教師及導師簽名後,由學藝股長於916日前送至教務處。

十二、比賽順序:100922日中午以抽籤方式決定演講比賽順序,未到現場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參賽學生不得有異議。

十三、獎勵辨法:擇優錄取前3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各項目名次最佳者代表學校參加本年度南區高中英語演講及英文作文比賽。

十四、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內外教師及專家擔任。

十五、本實施計畫陳 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001南科實中英語演講、英文作文比賽實施計畫.doc

2011-09-17 國中綜合領域課程計畫

2011-09-17 高中地科教學計畫及進度表

2011-09-17 國中自然科課程計畫

2011-09-17 國中英語科課程計畫

2011-09-15 1001專題研究注意事項

專題研究 1001專題研究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1001專題研究注意事項.pdf

2011-09-12 100學年度台南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2011-09-12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

辦法要點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

97.01.14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97.03.27課程發展委員會修正

一、為使學生考試公正、公平,特訂定本相關規定。

二、命題教師請於試卷右下角(直式試卷於左下角)註明「試題計  頁,本頁為第  頁」。

三、命題教師請於期限(校內考試為一星期)前,將檢查無誤之試卷紙本送交教務處。

四、監試人員於試卷發下後,應宣讀此份試卷之張數、頁數,讓學生即刻檢查是否有誤。

五、監試人員於考試時間結束收卷時,務必清點試卷數量是否與應試人數相同。

六、監試人員於考試結束後,請將試卷袋連同試卷、答案卡親自送回教務處,勿委請學生送回。

七、各科巡堂教師請提前一節課或當節考試開始時至教務處審閱試卷。該科未開始測驗,試卷不得攜出教務處。

八、各科教師於該科測驗結束後,可至教務處領取試卷批閱,請勿委請學生領取未批閱之試卷。

九、各科教師於該科測驗結束方可領取該科試卷及答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查閱試卷。

十、若教師監考之班級或時間有所異動,請至教務處更改監考表內容。

十一、為使考試公正、公平,教師監考請勿調換為同一個班級。

十二、本原則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命題及監考原則.doc

2011-09-12 試卷檢討表

2011-09-12 教師排課需求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