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名 | 上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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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柔妤 | |
余姿穎 | |
余姿穎 | |
余姿穎 | |
陳郁蕙 | |
余姿穎 | |
余姿穎 | |
鄭柔妤 | |
余姿穎 | |
余姿穎 |
1011補考名單及1011低於補考標準(重修)名單,請參閱附件
*補考標準:一般生達40分才能補考
101學年度第1學期高一補考名單.pdf
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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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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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資料上傳起始日期: |
102年03月22日。 |
審查資料上傳截止日期: |
依24所辦理「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之大學所規定繳交截止日為準。 |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開放時間: |
繳交起始日至截止日期間內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0時止。 |
學校名稱 |
繳交資料 |
學校名稱 |
繳交資料 |
學校名稱 |
繳交資料 |
國立臺灣大學 |
102/3/25 |
淡江大學 |
102/3/26 |
世新大學 |
102/3/26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102/3/26 |
國立中央大學 |
102/3/26 |
實踐大學 |
102/3/27 |
國立中興大學 |
102/3/26 |
中國文化大學 |
102/4/1 |
長榮大學 |
102/4/1 |
國立成功大學 |
102/3/28 |
國立中山大學 |
102/3/29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102/3/26 |
國立政治大學 |
102/3/27 |
國立東華大學 |
102/3/27 |
國立臺北大學 |
102/3/29 |
東海大學 |
102/3/28 |
國立臺東大學 |
102/3/28 |
臺北醫學大學 |
102/3/27 |
國立清華大學 |
102/3/26 |
國立中正大學 |
102/3/26 |
國立宜蘭大學 |
102/3/27 |
國立交通大學 |
102/3/25 |
義守大學 |
102/3/27 |
國立金門大學 |
102/3/25 |
說明:
一、102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計有24所大學辦理「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考生通過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 驗、術科 考試篩選之校系,若屬此24所大學者,考生須將各校系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前,至甄選委員會「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完成審 查資料上傳作業,未依規定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二、為使考生預先瞭解並熟悉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流程,甄選委員會特規劃於學科能力測驗結束後,開放「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測試系統)供考生使用,測試系統開放資訊如下:
(一)使用對象:參加10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高級中等學校(暨附設進修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生。
(二)開放時間:102年1月30日至102年2月1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止
(三)登錄網址:http://hs.nnkieh.tn.edu.tw/uploads/tad_web/7/old/834_0.tw/,請選擇網頁內「個人申請」,進入後選擇「審查資料上傳」之「測試專區」選項,再點選「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測試系統)功能,即可上網進行審查資料上傳測試作業。※測試系統內所有校系,一經確認上傳,即不得再進行測試。
三、上傳測試時間若遇任何問題,請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電洽甄選委員會:(05)2721799。
四、另,本測試系統僅供考生測試及練習使用,系統內所有考生資料(含通過篩選校系等)均非正式資料;考生於該測試系 統所上傳之審查資料亦不列入正式資料。嗣後,考生仍須依102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及時程,完成第一階段繳費、報名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 甄試繳費、報告暨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監考教師注意事項
101年12月22 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
一、
本須知適用於本校教務處公告之各項考試,監考教師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
考試前注意事項:
(一)
教務處於本校網頁公告考試日程表(考試前約一星期),教師監考表(考試前約三天)以e-mail或書面方式
(二)
監考教師請依排定時間及監考班級親自擔任監考工作,請事、病假(1至2天)時,務必自行商請本校同仁代理並通知教學組;公(差)假、病假(3天以上(含))由教務處教學組安排代理監考教師。
(三)
監考教師如有需要調換監考時間,請洽教務處教學組。
(四)
考前五分鐘請務必至教務處領取試卷監考袋。
三、
發卷之前,應先注意下列事項:
(一)
考試鐘響請準時到達監考班級教室。
(二)
全班需將抽屜清空,並於鐘(鈴)響前將書包整齊排列於教室前後或走廊窗檯下,課桌上除考試用之文具外,不得放置任何其他物件。
四、
發卷時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
考試鐘(鈴)聲響畢後,請立即發放試卷,以維護學生權益,依各排人數將試卷交予每排第一人,依次往後傳遞,並查明是否不足,立即補充。
(二)
發卷後,告知學生填明班級、座號、姓名並務必宣讀試卷張數、正反頁數若有破損、缺頁及印刷不清者,請立即給予更換。
(三)
監考教師請特別留意試卷袋上有無注意事項需要代為宣傳,或有無特殊狀況之學生需要協助。
五、
考試中:
(一)
清點出席人數及缺席學生座號、姓名、人數,並詳填於監考表上;如有遲到學生仍可允許入場考試,惟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二)
監考期間切勿離開教室、飲食、接聽手機、批改作業、試卷或閱讀報紙、書刊、使用電腦等,並確實監督,以杜絕考生舞弊或違規情形發生。
(三)
監考教師對試題概不說明或解釋;試題內容若有疑義,由巡堂教師負責說明。
六、
收卷手續:
(一)
考試結束鐘(鈴)聲未響,不得提早交卷與收卷,切勿與學生談天說笑。
(二)
考試結束鐘(鈴)聲響畢,監考教師發令學生停止作答,宣布每縱排最後一人協助收取該排答案卷(卡),俟全部試卷收齊,清點份數無誤後,學生始可離座。
(三)
答案卷(卡)清點份數無誤後,監考教師於監考表上註記數量並簽名,且親自送回教務處。
七、
如有學生違反試場規則情事,請將其座號、姓名及犯規事實填寫於「學生考試違規記錄表」上,由教務處及學務處依本校學生考試規則或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處理。
八、
本注意事項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後,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學校已於101.11初完成102學測網路報名作業,請同學自12/6(四)至12/10(一),以電話語音查詢(02-23643677)或網路查詢(網址http://hs.nnkieh.tn.edu.tw/uploads/tad_web/7/old/829_0.tw-->點選102學測報名暨查詢專區(網頁右上方)-->報名資料確認查詢)確認其報名資料是否完備。
如發現與原報名資料不符,請更正於確認表內並在12/10中午前繳交至註冊組。再由註冊組統一向大考中心補正,
*注意: 逾期大考中心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