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一、本次研習共有四場次,分別於北、中、南、東四區辦理,參加人員請自行登錄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依研習日期選取「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完成網路報名,研習錄取對象依報名資格及報名順序錄取,錄取名單將公佈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網站上,請自行查閱。
二、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中心陳奕君助理,聯絡電話:02-7734-5086或email:carey@ntnu.edu.tw。
三、未盡之事項,請參與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特殊教育
一、依據南市教育局107年7月11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70778379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活動的管道及展現才藝之機會,鼓勵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三、實施計畫如附件。
才藝比賽-國小組實施計畫.zip
特殊教育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24日臺教學(四)字第1070068392A號公告,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務工作由國立中央大學承辦。二、報名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之考生,如需申請特殊需求(輔具),報名時除應依簡章之規定辦理各項報名及繳費事宜外,另應同時繳驗本甄試專用之「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說明表」正本(附件1)及「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診斷證明書」正本(附件2);或得持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8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之「108學年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件」影本(含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及診斷證明書)替代,以作為審查之依據。三、報考腦性麻痺障礙別之考生,如非持有腦性麻痺類之鑑定證明者,應持本甄試專用之「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診斷證明書」正本(附件2);或得持報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8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或學科能力測驗之「108學年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專用-診斷證明」正本(或影本)或持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開立之一年內診斷證明書正本替代。惟診斷內容須註明係因腦性麻痺所引起的功能障礙,如未註明概以資格不符處理。四、應屆畢業生特殊需求申請(如試場需求、試題需求、答案卷需求、試場服務或輔具、自備輔具等),請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資源班或輔導室教師,協助考生辦理;非應屆生則請監護人協助辦理申請。另為提供適切的應試環境,請務必詳實填寫考生的身心狀況,以維護考生的應考權益,考生申請之特殊需求(輔具)於審查過後,將載明於准考證。五、「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說明表」及「特殊需求(輔具)申請-診斷證明書」等格式,亦可至甄試委員會網站https://enable.ncu.edu.tw/index.asp【最新消息】下載使用。六、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11月初預購)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一)聯絡電話:(03)4227151轉分機57148~57150(二)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三)承辦人:黃曉君小姐、劉育雯小姐、徐瑞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