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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羅明德 - 輔導室 | 2023-07-03 | 點閱數: 377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檢中心) 112 年 6 月 29 日技專字第 1121702064 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進而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本試辦計畫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凡 15 至 29 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 證照獎勵金」及「B 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 1 次為限。

三、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 2 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 1 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 5 千元整。

四、隨文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 1 份,請協助轉知並鼓勵青年踴躍申請,相關資訊將於近日公告於技檢中心全球資訊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專區(https://gov.tw/C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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