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流感、腸病毒及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疾病相關規定如下:
一、流感發病前 1 天至症狀出現後的 3-7 天都可能會傳染給別人,故建議居家休
息至少 5 天或沒有服用退燒藥前提下,無發燒情形持續 24 小時再返校上課。
二、疑似腸病毒、手足口症或疱疹性咽唊炎(均含疑似)感染者,應急速就醫診治,
由於腸病毒在發病後的一周內傳染力最強,建議學生請假在家休息 7 日再返
校上課。
三、對有疑似病毒性腸胃炎症狀者,建議其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休息至嘔
吐或腹瀉等症狀解除 48 小時後,再恢復上學,降低病原藉由人與人接觸而增
加校園內傳播風險。
衛生組也特別呼籲,並請老師協助宣導,務必做好個人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盡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盡速就醫。
註:若有需要漂白水或酒精的班級,請於 週一、週四打掃時間 至 衛生組 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