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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羅明德 - 輔導室 | 2019-11-29 | 點閱數: 516

一、依社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 108 年 11 月 18 日臺大法校友字第 86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年輕學生關心社會,培養公民基本法律素養,該校友會特辦理旨揭營隊,提供高中職、大專校院及研究所以上年輕學子法律基礎、影像製作及攝影課程,並藉由影像拍攝實作過程,探索與學習如何運用法律基本素養參與公民社會之理性討論。

三、活動辦法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及地點: 109 年 2 月 8 日至 9 日假臺大法律學院及中華電信會館辦理,為期 2 天。

(二)報名資格:

1、高中職組:凡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之在校生均可組隊報名,每隊 3-4 人。

2、大專校院/研究所組:全國大專校院之大學生、研究生及畢業 2 年內校友,不限科系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惟隊伍中需有 1 人為法律系學生或畢業校友),每隊 3-4 人。

(三)錄取名額:正取 6 隊、備取 2 隊(主辦單位可視情況增減)。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1uqzmTri2ugxKzXr8),至 108 年 12 月 18 日止。

四、檢附報名簡章、報名表及相關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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