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9 日臺教綜(五)字第 1100099193 號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 7 月 22 日肺中指字第 1103700520 號函副本辦理。
二、為迅速因應國際疫情變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緊急辦理旨揭快篩試劑採購,並於國際港埠 現場發放入境民眾。惟依該試劑說明書「僅評估 18 歲以上 成人自行採檢結果,建議應由 18 歲以上成人使用」,據以調整該項措施之實施對象為「18 歲以上民眾」,未滿 18 歲 (入境年-出生年<18 )之入境民眾無須檢測,各國際港埠 檢疫人員自本年 7 月 14 日起停止發放試劑予未滿 18 歲之入境民眾,並修正作業流程,以及修正防疫追蹤系統之快篩結 果登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