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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郁蕙 - 教務處 | 2022-01-11 | 點閱數: 74

壹、 活動宗旨
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致力於提升教學品質,且達到傳道授業、感動
人心、端正風氣之教育目標,特設本獎以肯定其樹立教育典範與對國家社會之
貢獻。
貳、 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 指導 機關 :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 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 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
以下簡稱委員
會 等運作單位:
一、 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 十一 人為委員,敦請其中
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 生 教育 奉獻 獎及典範教師
獎決審作業等 相關事宜 。
二、 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 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
「終 生 教育 奉獻 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決
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 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 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 終 生 教育 奉獻 獎
(一)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 每年 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 獎勵: 獲 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被推薦者資格:
1. 曾任或現任 之 大專 院校 、 高級中 等 學校、 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特殊
教育學校及 幼兒園 年資 三 十 五 年(含教育行政)以上 並持續為教
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 終 生 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
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
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
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 02 ) 2762-9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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