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臺南市 111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簡章。
校內收件期限:即日起至9 月 23 日(星期五)止。
校內收件地點:國中部學務處訓育組。
繳件資料:
1.參賽作品(背面輕貼便利貼,註記班級姓名)
2.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列印或至學務處前方櫃子區領取紙本表單,無須黏貼
注意事項:
1.若參賽件數過多,將請專業人士評選,由分數高者代表學校參賽。
2.校內作業需要時間,請同學盡早準備、準時繳件;自 9/23 報名截止後,不再受理更改資料及作品。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學務處訓育組長錢苾先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