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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L3: 人權小動畫

高一上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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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L3: 人權的故事:人權的演進與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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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L3: 人權守則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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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1 L2: 五月天的 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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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8 L2: 曾经轰动整个韩国的广告-2%纯净水-误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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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5 L2:史登伯格〈Sternberg〉提出《愛情三角理論》

高一上公民
 

美國耶 魯大學 教授史登伯格〈Sternberg〉,提出《愛情三角理論》,他認為愛情是由三種主要成分組成,分別是「親密、熱情、承諾」——
【親密】意指
兩人之間,是否感覺親近,能分享彼此的種種感受。
【熱情】則包含
性的需求,和對彼此身體的渴望。
【承諾】則代表著
願意維持這段關係,並許對方一個未來。
  這三種成分,同等重要,當鼎足而三時,會形成一個正三角形,這同時,也代表著
一份完美的愛情。
  以面積來代表強度,三角形面積愈大,表示
愛情強度愈強。
  但三者兼備,且高強度的愛情,其實並不多見。大部分的愛情中,或僅有其一,或者
只有其中兩者,如此一來,就建構出了形形色色、不同面貌的愛情。
  這些愛情,依其所擁有的成分,可分為七種

一、【喜歡】 僅有親密,而無其他兩者。例如友誼。
二、【迷戀】 僅有熱情,而無其他兩者,例如
著迷。
三、【空虛的愛】 僅有承諾,而無其他兩者,例如
只剩下空殼子、相敬如冰的婚姻關係。
四、【浪漫的愛】 擁有親密和熱情,但無承諾。例如
婚外情、夏日戀情。
五、【虛幻的愛】 擁有熱情和承諾,但無親密,例如
因對方的美貌,而產生強烈的熱情,進而決定與對方相守。
六、【友誼式愛情】 擁有親密與承諾,但無熱情。例如
有些老夫老妻,互相扶持,彼此使個眼色,就可會心,可能就是這種愛情吧!?
七、【完美的愛情】 就是三者兼備的愛情,實在難得。

  雖然
不同的成分,會建構出不同種類的愛情,形成不同形狀的三角形,但是隨著時間,或外在因素的改變親密、熱情與承諾,這三個主要成分,也會有所增減,因此愛情三角形的大小形狀,不是一成不變的。
在我們生活週遭,其實
不乏這樣的例子。
  原本令人稱羨的夫妻,變成怨偶;或空洞的婚姻,開始漸入佳境,這也許就是因為
愛情中,某種成分減少,或尋回了某種成分,所造成的吧!
 *本文摘錄自
空中大學《社會心理學》教科書。

http://tw.myblog.yahoo.com/jw!KH9jxsWaEQUqgn0CPQmL24k-/article?mid=51

2012-09-25 L2:校園性騷擾與防暴

高一上公民
 
校園性騷擾與防暴

校園性騷擾係指:「一種在性與性別認同上的權力濫用,而導致妨礙或傷害學生完整的教育福祉、氣氛或機會的行為。」

 

¨           校園性騷擾至少有以下幾種樣態:

 

1、威脅性交換之性騷擾

學校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以開除、留級、重修、不及格等不利於學生的威脅,以要求、交換學生滿足其性索求的騷擾。

 

2敵意學習環境之性騷擾

此種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 及同事,蓄意營造或製造一個令當事人感到敵對、受恐嚇,或被侵犯的學習環境,而不利於當事人的騷擾。如老師上課時亂講黃色笑話、展示令學生感到受冒犯的黃色書刊圖片等。

 

3利益交換之性騷擾

此種性騷擾係指學校之行政人員或老師等上級人員,對提供性服務的特定學生給予特殊待遇,如獎學金、變更分數等級、加分,或其他待遇,以致影響應得到該項獎勵學生之權益。

 

 

 

¨           面對各種校園性騷擾事件,老師應提供學生相關的宣導與教育,學校也應重視校園性騷擾問題,還給學生與老師安全的學習與教育環境:

 

1、需清楚告訴學生何謂性騷擾,以維護老師本身和學生的權益,其中要特別告知「騷擾」與「恭維」的區別,「恭維」和「性騷擾」在行為本質、當事人的感受和影響上都是有差別的,因為「恭維」的本質是:雙向互動的、是一種稱讚、是平等的、善意的碰觸等;但「性騷擾」的本質卻是:片面單方向的、貶抑的、權力不均衡的、惡意的碰觸等。

 

2、學校必須有明確的反性騷擾政策,並對性騷擾之定義、法律效果,與處理性騷擾之程序、申訴管道均有清晰的書面資料發送所有教職員與學生研讀熟知。

 

3、學校必須有有效之管道,能將騷擾的相關資料適當地散發傳播,而其資料內容則必須包括:學生之權益、性騷擾之定義,及如何投訴性騷擾等。

 

4、學校必須建立一套監督機制,以有效評估各個性騷擾申訴系統中各環節運作的有效性與適當性。

 

5、學校必須對監督管理階層、教職員與學生,提供有關反性騷擾的課程訓練,這些課程不但應具有預防作用,更有矯正組織以往騷擾防治措施之缺陷的功能。

 

6、學校應編制處理性騷擾的專業單位與人員,以確保性騷擾案件能獲得公平、適當之處理。且為避免受害者對案件難於啟齒,該專業人員應以女性為佳。

 

7、專家建議,學校機關最好能同時具有正式與非正式的反性騷擾申訴管道。

 

8、學校需有內部刊物,宣導有關防範性騷擾的資訊,以做為教職員工教育訓練之材料。

 

9、學校需在社區裡宣導反性騷擾的觀念,以提升居民對性騷擾的認識。

 

10、學校需建立良好之通報系統,令教職員與學生知悉性騷擾者,以發揮懲罰性騷擾者,並預防他人再次被該性騷擾者騷擾。

 

 

¨           學生們也應對於性騷擾事件有清楚的認識,提高敏感度,以保護自身安全。以下有一些學生應知道的基本防範知識,可要好好熟讀喔!

 

1、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並與其保持適度距離(學者曾指出五個重要指標如下):

歧視女性而認為女性本該順服、依賴者。

喜用汙衊性言語評論女性者。

濫用藥物或酗酒者。

過度壓抑自己情緒與感受者。

低挫折容忍力與處理壓力有困難者。

 

2、清晰的溝通

由於男女社會化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某些事物之看法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對於性騷擾的態度亦然,是以當事人對於潛在的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表達自己真正的想法,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

 

3、對性騷擾堅決地說「不」

某些潛在的加害人具有性侵害迷思,如「說『不』就是『好』的意思」,或是「女性有被強暴的慾望」,因此專家建議,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行為,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適時制止。

 

4、必要時應採取行動

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 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因之,當事人應在衡量輕重後,於適當時機採取積極行動,而由於受害者常不只一個,是以其可以聯合其他受到相同騷擾的受害者一起行動。

 http://www.38.org.tw/Page_Show.asp?Page_ID=340

2012-09-25 L2: 性騷擾的迷思

高一上公民
 
性騷擾的迷思

1. 性騷擾根本就沒有定義?! 這種談法,有幾個可能的預設或是意涵:
(1)根本認為「性騷擾」不存在,因此沒有定義上的問題。
(2)性騷擾即使存在,也只是芝麻小事。
(3)對於女性對性騷擾的定義有所質疑,因而否定它。
但是,性騷擾真的是不存在的嗎? 根據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在1996年底所作的問卷調查顯示,有25%的女性上班族曾有被性騷擾的不愉快經驗。換句話說,性騷擾並非不存在,而是一個久被遮掩和忽視的問題。我們認為,性騷擾絕對不是芝麻綠豆般的「小」事。 究竟什麼是大事,什麼是小事?這究竟是由誰決定的?為什麼女人的人身安全會被認為是不重要的小事? 而且,認為性騷擾是小事,以及不信任女人的感受與定義,根本就是更加鞏固既存的不平等的權力結構。

2. 定義性騷擾會挑起男女之間的對立?! 事實上,性騷擾一直存在。根據清大教授陳若璋的研究,每五名女性中就有一名受到性的猥褻,每三名就有一名受到碰觸、親吻、侵害者暴露性器官等騷擾。在此情況下,還有人認為,女人說出自己被性騷擾的經驗,是破壞兩性和諧時,這實在是完全不尊重女性感受的說法。 究竟什麼是兩性「和諧」?如果既有的和諧是建立在不平等性別歧視上,是靠壓抑女性感覺、漠視女性的心情維持的時候,這種假和諧就應該被加以改變。 仔細想想這種誤解,也許正顯現出男性的某種恐懼:諸如不能在任意說黃色笑話,不能任意觸碰女性身體等等。事實上,討論性騷擾的目的,就是希望藉此過程,幫助女性瞭解如何保護自己,減免不必要的恐懼,也希望不論男性、女性,都能因此得到再教育以及學習尊重彼此的感受,� P進雙方的相互了解。

3. 女性其實是喜歡被性騷擾的,只是口頭上不敢明說?! 類似的說法包括:「我會去騷擾妳,表示我看得起妳,意味著妳還有幾分姿色,該高興才對,還怪我性騷擾?」會講這種話的人多是男人,甚至會在眾多男人聚集的場合,互相傳授、交換這樣的觀念。 問題是,女人真的喜歡被性騷擾嗎?女人被性騷之後不敢明說,並不代表她就喜歡被性騷擾,更大的理由是她擔心一旦說出來後,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包括會被指為行為不檢點,甚至可能激怒騷擾她的男上司,而因此丟掉工作。 如果不考慮使女性「沈默」的社會因素,反以為女性喜歡被性騷擾,只是暴露了社會對女性經驗視而不見的盲點,以及輕視女性的深層偏見。

4. 女性之所以會被性騷擾,是因為她行為不撿、衣著暴露、眼神挑逗?! 當一個人被搶劫時,我們很少會去責怪受害者:「你怎麼那麼笨,都是錢露白或該被搶。」但當一個女人被性騷擾(甚至強暴時)社會卻常常先責怪她行為不撿、衣著暴露、活該受害。 這實在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大家在責備女性受害者的同時,都忘了最該被指責的加害人了。*據說男性在當兵期間,容易被性騷擾,難道他們也是因為行行為不檢、衣著暴露而活該倒楣受害嗎? 性騷擾並非女人不守「婦德」的問題,這裡面所展現出來的有更多是「權力」的關係,也就是不將女人視為獨立存在的個體,並且凸顯了女人在社會權力結構中處於劣勢的事實。

5. 性騷擾只是女性莫名其妙的幻想,或是自己過於敏感?! 現今社會仍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多數女人仍對自己沒有自信。女人的感受、所說的話常被認為是不重要的、沒有建設性的小事。也因此,當女人開始勇敢的說出被性騷擾的不愉快經驗時,亦不受到重視,甚至被認為是歇斯底里的幻想或過於敏感所致。 如果,一個男人若被性騷擾,他同樣也會感到不舒服,只是男人多沒有這樣的經驗,所以,他無法感同身受。

6. 被性騷擾已經很丟臉了,不要再說出去了?! 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談:首先是社會上覺得「被性騷擾很丟臉」,其次是女性自己認為「說自己被性騷擾會很丟臉」。如此的迷思,會導致許多被害女性壓抑自己的感受,使得性騷擾事件多被隱藏,加害者也沒有受到應有的譴責與非難。事實上,女性應該意識到,受到性騷擾�瓣ㄛO自己個人的問題,而是一種社會結構問題,不必自責。

7. 性騷擾事芝麻綠豆小事?! 何謂大事?所謂「大」、「小」是的判斷標準又在哪裡?為什麼認為維持男上司工作地位大事,所以任意騷擾女職員就是小事?由此可知,區分事件的「大」「小」只是切入問題的焦點,強化女性的劣勢地位,進而忽視女性的切身感受。唯有打破「大」「小」事的區分神話,才能真正�搢麆暋D的本質。

8. 女性不喜歡聽黃色笑話,是因為她們沒有幽默感?! 幽默感一定要用黃色笑話來表示嗎?一則黃色笑話好笑與否,應該考量場合、笑話的內容。當它引起在場女性的不安或不悅時,說黃色笑話的行為即是一種性騷擾。事實上,有不少黃色笑話是以女性為取笑的對象,帶有歧視的意味。因此,我們不是要禁止黃色笑話,而是想說,當黃色�爾雂ㄕn笑,且表現出不尊重女性的態度時,女性及有權表示她不喜歡聽,這並非沒有幽默感。

9. 如果他們是男女朋友,就不算是性騷擾?! 這實在是錯誤的觀念。不論他們的關係如何,只要女生是在不願意的情形下被強迫,就算是性騷擾。事實上有許多性騷擾就是發生在熟人之間,這跟強暴的情形是一樣的。「約會強暴」的例子歷歷在目。有的男人說「女人說不要,其實心裡很想要」,這樣的心態,反應的正是對女性感�漣馴z視。

10. 緊張什麼嘛,摸一下有什麼關係?! 基本上,這並非是摸「一下」或「兩下」的問題,而是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問題。我們不清楚,是否「被摸一下」的下一步即是「強暴」?然而卻很清楚地知道,這種思考是幫騷擾者脫罪的說詞。的確,被摸一下是不會「死」,旦卻危及女性尊嚴。要了解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意思,首先就要改變這種沙豬式思考方式。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career/sxa_info3.htm

2012-09-19 L2: 電影《艋舺 / MONGA

高一上公民 [flash=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Nqj5NyywbMg[/flash]

2012-09-13 L2: 依附理論

高一上公民
 
依附理論英語attachment theory)是一種心理學演化動物行為學理論,旨在探討「人際關係」:二或多個個體間的情感鍵結。依附理論最重要的原則是,幼童因為社會與情感需求,而至少與一名主要照顧者發展出親近關係,否則將造成其心理交際功能長久的不健全。此理論是由精神病學家、精神分析學家約翰·鮑比所提出[1]
 
安全依附型(Secure attachment)

一個安全依附型的小孩在陌生情境中,當媽媽在身邊的時候可以自由地探索環境,和陌生人互動,當媽媽離開時可能會難過哭泣,當媽媽回來時,小孩會很快地靠近媽媽尋求安撫。安全依附有助社會及情緒的發展,嬰兒才能適應與母親分離,致力於探索環境,而發展出自我概念

依附類型

 焦慮矛盾型(Anxious-ambivalent)

此類型的小孩即使當母親就在身旁時,面對探索和陌生人時依然會感到焦慮。當母親離開時,孩子會非常的沮喪;當母親回到身旁時,孩子又變得很矛盾,明明想跟母親保持親近卻充滿憤怒,當母親開始注意他時又會想要抵抗。

根據一些心理學家的研究發現此類型的嬰兒的母親特性為:照顧能力差、不懂得如何滿足嬰兒的需求、不一致的行為。

逃避型(Anxious-avoidant)

此類型的小孩會迴避和忽視母親的存在,在母親離開或回來不表現出情緒。母親在時不去注意;母親離去亦顯不出緊張痛苦;母親去而復返非但不表高興,反而生氣;陌生人出現時無特殊反應。孩子不會去探索環境不管誰在那裡。小孩面對對待陌生人和母親是一樣的。不管誰在這個環境,也沒有太多的憤怒。

逃避型小孩的母親通常是沒耐心、對嬰兒不敏感或表現出負面的反應、並拒絕身體接觸等反應。逃避依附的嬰兒表現出退縮、孤立、對學習沒興趣、缺乏動機。也不易交朋友。成年:冷漠型。

 紊亂型(Disorganized attachment)

此類型的小孩沒有固定連貫的反應方式。會依據環境的回應來表現抵抗或迴避。小孩經歷過受驚嚇的照顧者或令人害怕的照顧者。因為人際互動是不穩定的,所以導致孩子無法有一致性的反應。面對照顧者,一般的孩子看到照顧者所理解的自我,如同一面完整的鏡子,而混亂型依附的孩子看到照顧者所理解的自己,如同從一面破碎的鏡子。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4%BE%9D%E9%99%84%E7%90%86%E8%AB%96

 

 Ainsworth的陌生情境實驗,將嬰兒依附類型分為:

1.       安全型依附65%一歲大的嬰兒會在母親離去前哀傷,回來時欣喜,喜歡與母親接觸;主要照顧者會敏銳的回應嬰兒需求,配合嬰兒的步調,鼓勵嬰兒探索。

2.       不安全型依附---抗拒/矛盾型依附10%的嬰兒母親在時不親近,離去時會生氣,母親接觸時會反抗,一方面想求助於母親,一方面對母親離去有敵意及憤怒,母親在時也很害怕陌生人;主要照顧者缺乏耐性,對嬰兒較無反應,甚至過度刺激嬰兒,使其不堪負荷。

3.       不安全型依附---迴避型依附20%的嬰兒對母親離去時只有少許不悅,母親回來時表示不在意,不特別害怕陌生人;主要照顧者容易誤解嬰兒的需求,由自己的情緒來決定照顧方式,導致照顧行為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