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 有關「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 ...
2015-11-24 性侵害的防範
性平網頁
☆如果單獨在家時,不要隨便開門或找人修理家電;搭乘電梯,盡量站在控制鈕
旁,以便遇事能立即按警報器求救;若有可疑陌生人與自己單獨搭乘電梯,最
好改乘下一班電梯。
☆平常配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要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上廁所、到人少的地方
時,要有同學相伴,避免落單。
☆盡量避免深夜單獨外出,選擇燈光亮、人潮多的街道,走路時應面對來車方向
行走,不要太靠近建築物或停放在路旁的車輛,並保持距離,以免被強行擄走。
☆應邀約會雖然不必太過敏感,但為了自身安全,還是要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的警戒心;約會之前,要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告訴家人;見面的地點最好自己主動提議,
並且是自己所熟悉的地方。
旁,以便遇事能立即按警報器求救;若有可疑陌生人與自己單獨搭乘電梯,最
好改乘下一班電梯。
☆平常配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要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上廁所、到人少的地方
時,要有同學相伴,避免落單。
☆盡量避免深夜單獨外出,選擇燈光亮、人潮多的街道,走路時應面對來車方向
行走,不要太靠近建築物或停放在路旁的車輛,並保持距離,以免被強行擄走。
☆應邀約會雖然不必太過敏感,但為了自身安全,還是要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的警戒心;約會之前,要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告訴家人;見面的地點最好自己主動提議,
並且是自己所熟悉的地方。
2015-11-24 性侵的迷思&面臨之刑罰
性平網頁
「性侵」並非某一性別的專利,不論是男生或女生,都有可能遭受性侵害,且性侵加害者不一定是陌生人,也有可能是熟人、愛人或家人。
不論是否為男女朋友,只要違反對方意願的性行為就構成所謂的「強制性交罪」。基本上,只要性交對象未滿16歲,就算是雙方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皆會面臨「刑法第227條」的罪名,其中也包含猥褻行為,各有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懲罰;如與滿16歲以上,18歲以下的對象性交,如涉及交易行為(援交),則觸犯「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治法第22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交易對象未滿16歲,則以「刑法第227條」論處。
※刑法第227條(未成年人):
1.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不論是否為男女朋友,只要違反對方意願的性行為就構成所謂的「強制性交罪」。基本上,只要性交對象未滿16歲,就算是雙方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皆會面臨「刑法第227條」的罪名,其中也包含猥褻行為,各有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懲罰;如與滿16歲以上,18歲以下的對象性交,如涉及交易行為(援交),則觸犯「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治法第22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交易對象未滿16歲,則以「刑法第227條」論處。
※刑法第227條(未成年人):
1.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015-11-24 性侵害的定義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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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凡是任何涉及性的意涵之行為且令當事人不舒服,均被視為性侵害。一般是指用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被害人意願的方法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嚴重的性侵害行為包括:性交、口交、體外射精、性器官接觸、性猥褻,其他輕微的包括展示色情圖片、口語上的性騷擾、強迫觀賞色情影片、不斷撫摸女(男)性身體、窺視等,都屬於性侵害的範圍。「性侵害」被視為是所有暴力行為中最具殺傷力的,會造成受害者身體及心靈上的嚴重傷害。
※根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料顯示,性侵害加害人與被害人有70%是熟識,且熟識的人中有將近一半是屬於男女朋友關係的「約會強暴」。
※根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料顯示,性侵害加害人與被害人有70%是熟識,且熟識的人中有將近一半是屬於男女朋友關係的「約會強暴」。
2015-11-24 校園性別平等事件(案例模擬)
2015-11-24 好演講通知~健康的兩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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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演講通知~健康的兩性關係~
本校邀請資深婚姻親子專家, 馮志梅女士, 與高中生面對面, 一起來探討如何面對少年十五, 二十時的情竇初開和對兩性的好奇,
幫助孩子知道甚麼才是健康的男女界限以及如何健康地面對男女感情
雖然是對高中部學生的演講, 但是, 學校開放所有家長們與會旁聽, 請大家不要錯過了!
時間: 2013 年 4月8日(星期一) 下午 2:30 ~ 4:10
地點: 南科實驗中學國際會議廳 (高中部三樓)
講師: 馮志梅
注意事項: 1. 國小以下的孩子請勿入場. 2. 名額有限(70人), 需事先報名
本校邀請資深婚姻親子專家, 馮志梅女士, 與高中生面對面, 一起來探討如何面對少年十五, 二十時的情竇初開和對兩性的好奇,
幫助孩子知道甚麼才是健康的男女界限以及如何健康地面對男女感情
雖然是對高中部學生的演講, 但是, 學校開放所有家長們與會旁聽, 請大家不要錯過了!
時間: 2013 年 4月8日(星期一) 下午 2:30 ~ 4:10
地點: 南科實驗中學國際會議廳 (高中部三樓)
講師: 馮志梅
注意事項: 1. 國小以下的孩子請勿入場. 2. 名額有限(70人), 需事先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