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5020A號函及教育部第11屆性平會第3次委員大會決議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一)受理時間: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本署。(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個管道: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
三、請貴校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並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貴校學生獲得本案資訊。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13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出席人員 |
編號 |
擔 任 職 務 |
姓名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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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任委員 |
蔡O輝 |
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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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行秘書(學務主任) |
賴O廷 |
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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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性平 委員 |
教 師 代 表 |
教務主任 |
陳O婷 |
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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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總務主任 |
邱O銘 |
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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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輔導主任 |
林O瑩 |
女2 |
|||
6 |
國小部主任 |
康O倫 |
女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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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雙語部主任 |
楊O慈 |
女4 |
|||
8 |
圖書館主任 |
吳O珠 |
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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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中部老師 |
陳O美 |
女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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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學部老師 |
曾O家 |
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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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國小部老師 |
陳O珊 |
女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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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雙語部老師 |
謝O珊 |
女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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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職工代表 |
趙O萱 |
女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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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曾O誼 |
女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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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家長代表 |
李O嫻 |
女11 |
行政院於5月15日至6月30日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請鼓勵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踴躍參加。(https://www.gender.ey.gov.tw/School/)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30日衛部護字第1131460484號函及教育部113年5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46014號函辦理。
二、因應112年8月16日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施行,該部業於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及性騷擾防治準則,為利民眾、各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處理性騷擾事件之參考,爰訂定旨揭指引,並放置於該部保護服務司官網/性騷擾防治/宣導專區/宣導文宣項下(https://dep.mohw.gov.tw/DOPS/lp-1216-105.html)。
若有意願之同學,請踴躍參加。
為因應112年修正公布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