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高中社會科高中社會科

2012-04-27 L8: 上法院 你要如何做才可以保護自己

高二上公民
 
這一整個禮拜都在法庭旁聽,看完之後有幾件事情是當你遇到事情可以保護自己的
 
1. 報警
在法庭中好幾次法官跟檢察官都問被告,事發過去這麼多天到一週,為何你都沒有報警,這是一種變態行為(非常態的行為),因此沒有報警會被視為心虛,有內情,報警是最能當下保護自己
 
2. 記錄下來所有事情
事情發生記憶會消失的很快,一定要全部全部寫下來,交通事故發生當下在內車道外車道,幾點幾分自己在哪裡,與誰連絡,通聯記錄一定要調出來,如果你前面一次講這樣,後面又改口講那樣,法官和檢察官都會覺得你前後供詞不一也有問題
 
3. 法官和檢察官都站在一種大家有相同教育水準、常識水準之下,我發現好多人都好笨沒有邏輯可言,所以先試著找身旁比較有邏輯的人試著問問看,用通暢而且完整的句子講述幾次練習看看,不要好像隱瞞很多東西要問一樣才答一樣
 
4.沒有律師真的差很多,請去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
 

以下是我看到一個詐欺犯幫助犯,因為他交付出去提款卡和密碼給詐騙集團,讓YAHOO拍賣很多人轉帳進去被掏空,同時給兩家銀行的提款卡,一審無罪,因為當時好多人都被騙提款卡,但是檢察官認為他有不尋常的情況,認為不只是幫助犯的指控,認為他根本就是詐欺犯其中一位 
當下我有兩個學生在旁邊一起旁聽,一位說:他好可憐很單純卻這樣,另一個卻說:他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其中一個,為何同時看卻有如此差異的評價,到底他是蠢還是太聰明?可以看一下我速記的對話內容,避免自己犯同樣的錯誤明明無辜卻因為程序不當被質疑甚至判罪
 
剛剛看到一系列描述訴訟的殘酷書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
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這本是最新的)
第一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從「訴訟本質」出發,除了介紹我的習法過程外,還說明訴訟的整體框架,以及操作訴訟的策略與原則。猶如骨骼是支撐人體的主要結構,第一本書說明支撐訴訟的主要框架及原則。唯有瞭解訴訟全貌,才能做到「見山是山」的首要階段。
  第二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從糾紛開始會遇到的問題出發,針對每一個訴訟細節,一一提出因應的建議。猶如血肉是充實人體的物質,第二本書在第一本書的原則架構下,按部就班地說明每一個訴訟環節的操作方法,期能進一步做到「見山不是山」的細部準備供作。
  第三本《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談到具體訴訟的核心。不同於前兩本書介紹訴訟的客觀內容,這本書主要強調訴訟的主觀內容,它會因不同司法人員的「心」而變動;猶如人的心是支配行動的中心,面對具體訴訟要格外用心,以靈活操作方法,達到「見山又是山」的最終階段。

出處“被貓撿到的幸福”:http://maybird.pixnet.net 原文地址: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30605820

2012-04-23 L5:外部性

高二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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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L4: 蛻變中的魯爾工業區

高二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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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L3: 測驗卷L3;Q4 德國聯邦總統 解析

高一下公民
 
德國聯邦總統產生方式
  德國的是議會共和制,聯邦政府向聯邦議院負責。聯邦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但並不直接領導聯邦政府,不享有實
際行政權的「虛位元首」。(陳正根,2006)現任聯邦總統是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r,2004~2009)德國戰
後60 年來(1949~2009),9 位聯邦總統中無一女性,8 位聯邦總理中只有一女性,即現任總理梅克爾。
       依據德國基本法第54 條規定,聯邦總統由聯邦眾議院議長召集、五年召開一次的聯邦大會(
Bundesversammlung),不經討論而以選舉產生
,以得票過半數者為當選。(陳正根,2006;BBC 中文網,
2004.05.23)雖然德國總統不是經由人民直接選舉選出,但聯邦大會代表所賦予總統的,是很強烈的以及最廣
泛的間接合法性。(Alfred,2002:382)
聯邦總統參選資格:
凡是德國人民年齡滿四十歲而有眾議院議員之選舉權者,均得被選為總統。總統任期五年,只得
連任一次為限。
依據基本法52 條第2 項2 款規定,若第一任是接續上一任總統位的任期,則可以連任至第三
任任期為止。
聯邦總統選舉採絕對多數當選制:聯邦總統選舉之最初兩次投票,以得票過半數為當選。
兩次投票無人得到過半數的票,則舉行第三次投票,以得票較多者為當選。(陳正根,2006)
 
行政試訊2008 年6 月第25 期
文◎林荷曦(Jose Lion)/‧國立大學政治系專任副教授
http://book.sir.com.tw/mz/cnt/mzc_25/mzc_25_2.pdf

2012-04-22 L4: 《±2℃》正負2度C-全球暖化台灣版紀錄片

2012-04-20 L3:2011客家桐花祭廣告片(客語版

高一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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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L3:結合公私部門 嘉義市推行健康城市

高一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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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L5: 台獨黨綱

高一下公民

台獨黨綱指台灣政黨民主進步黨於1991年十月第五屆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修訂黨綱中的一個條文,其草案係由創黨黨員林濁水〔前黨外編聯會(新潮流系前身)會長〕等起草。一般外界容易以為該條文是一個單一文件,事實上僅是黨綱中的一條,描述台海現狀,並揭示該黨理念。其條文如下:

(一)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國家領域主權和國民身份的確立是現代主權國家對內建立法政秩序、對外發展國際外交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才能保障台灣社會共同體及個別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及自我實現之機會。但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國民黨這一違背台灣主權現實的作法,不僅對內造成憲政改造的僵局,對外引起中共之覬覦野心;在國際上也因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政治現實,以致於無法正常地參與國際社會;甚至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以及文化發展的障礙。

因此我們主張:

  1.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2.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3.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其他相關決議立場的緩和化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在該黨更多地參選各地公職、參與國家事務之後,至1990年代末,已與環境不能完全相適應。特別是當時該黨即將提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為使各界及美國不至以為該黨將強行推動台灣獨立,也為了因應「中國崛起」後的國際新形勢,民進黨又分別產生以下兩個決議文件:

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於1999年五月其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二次全體會議中,做成「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條文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當性做了有條件的承認,部分內容如下:

  •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開創台灣經濟新局決議文

陳水扁於2000年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後,該黨又於2001年九月召開的第九屆全國黨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做出「開創台灣經濟新局決議文」。與兩岸關係有關的條文如下:

  • 第十九、為迎接全球化時代來臨,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本諸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精神,站穩「以台灣為主體」的立場,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模式,將中國的市場及資源納入台灣產業全球化佈局之一環。
  • 第二十、充分運用國際資本與經貿、科技網路,以台灣所掌握之華人文化與知識之優勢,積極吸引國際資本以台灣作為採購、資訊傳遞與研發中心,建構「二十一世紀的新絲路」,統籌全球華人產業分工體系,融入世界市場,發揮國際經貿領導能力。

2007年1月1日,陳水扁元旦談話宣示,兩岸關係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調整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批評,「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違反「開創台灣經濟新局決議文」的決定:經濟政策要更開放。

 爭論

民進黨內一般共識是,黨章與黨綱具有最高的規範和指導地位。但民進黨不少黨員幹部的認知是:決議文的效力等同於黨綱,所以台獨黨綱制訂在前;後來新決議的各決議文中有不一致的部分,應該以新的決議文為準;這個認識是基於黨章第十四條規定:「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就國家重大政策所做之決議文、競選綱領,視為本黨綱領之一部。」但是外界較普遍的看法仍認為:台獨黨綱不僅是歷史文件,也是全黨的精神象徵,仍有拘束力;承認中華民國體制,僅是因應現狀的戰術調整。上面的情況說明了何以中國共產黨仍舊堅持民進黨還是需要修正台獨黨綱、才能放寬兩黨正式交流的原因;儘管雙方非正式的對話渠道時有所聞,但雙方都是以「個人名義」而非組織授權來進行。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D%A8%E9%BB%A8%E7%B6%B1

2012-04-20 L5: 台灣前途決議文

高一下公民
 
台灣前途決議文全文

台灣前途決議文
1999.5.9
民主進步黨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
(資料提供:民進黨中國事務部)
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
政,接受民主改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
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
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
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
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與成就上,迎向
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第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
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第二、 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
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第三、 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
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第四、 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
國併吞的藉口。
第五、 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
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第六、 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
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第七、 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
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參、說明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
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
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
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
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
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
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
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
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在上述社會新共識下,對外,我國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
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對內,則在打破國民黨「全
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迷思後,從事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省等憲
政改造工程。在發展新國民意識上,我們亦推動了國民教育教材的本土化,重
塑了國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一九九八年,更制定「領海法」,界定領土
領海的範圍,並宣佈不再禁止以台灣做為全國性社團的名稱。台灣主權獨立的
原則到此全面展現其優越性,並獲得結論性的規範力。一九九一年黨綱的前瞻
性已獲得充份證明。

    在一九九九年的今天,體制改造雖然未竟全功,但朝野在國家認同上水火
冰炭的尖銳衝突漸趨緩和,開啟了一致對外的新契機。如今,在面對中國的壓
力時,朝野的差異已從國家認同的價值層面,縮小至確保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
的政策層面。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
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
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
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
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民主進步黨認為,在全球要求和解、穩定與繁榮的氣氛下,台、中雙方不
可能永遠自絕於時代潮流;兩個在地緣上相近、經濟上互利、文化上共源的國
家,也不可能永遠互相仇視、互設門檻。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的最終目標,是
要和中國建立互惠而非歧視、和平而非衝突、對等而非從屬的關係。民主進步
黨希望,中國政府能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也希望
中國人民能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真誠體會台灣人民要求獨立自主,
在自由民主體制下繁榮發展的強烈意願。民主進步黨更希望,在即將到來的新
世紀中,台、中雙方能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
長遠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
互利的美好前景。

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dpp/M.970477963.A/M.1007889666.A.html

2012-04-20 L5: 民進黨

高一下公民
 

民主進步黨是一個台灣政黨,簡稱民進黨、DPP(來自其英文名稱: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由黨外運動各團體於1986年解除戒嚴與黨禁前整合而成,乃中華民國行憲後第一個具真正意義的體制內反對黨,也是繼日治時代的台灣民眾黨後第二個實際參政的台灣政黨,也是台灣目前最大的本土政黨,成立於台北市;於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至2008年間成為中華民國的執政黨,2008年大選下野後仍為最大在野黨[1]。

以民進黨為首的泛綠陣營,和以國民黨為首的泛藍陣營並列為台灣兩大政治聯盟。

黨外時期

民主進步黨於1986年在台北圓山大飯店成立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因中國大陸發生國共內戰失敗後撤退到臺灣作為根據地,之後宣布「戒嚴」長達三十餘年(1949年-1987年),人民的自由民主權利受到一定限制,但仍有部分黨外人士(即非國民黨人士)爭取民主與參與政治的權利。黨外聲勢逐漸發展壯大,1979年發生的美麗島事件成為黨外運動的高潮,施明德、黃信介、林義雄、呂秀蓮、姚嘉文、陳菊等多人並因此而入獄服刑。

1980年代,黨外實力逐漸整合,最終在1985年組成「黨外後援會」,開始具備政黨的雛形。同年(1985年),黨外後援會提名11人參選該年的台北市議員選舉,結果全數當選。1986年7月起,由黨外人士組成的「建黨十人小組」[2] 開始秘密進行組黨事宜,1986年9月28日,由132名與會的黨外後援會,在台北圓山大飯店敦睦廳開會,對於籌組新黨開始討論。最後採用由謝長廷及尤清主張的「民主進步黨」作為黨名[3],正式宣佈組建民主進步黨。民進黨創黨後十人小組又增加八人,擴大成為「十八人建黨工作小組」[4],一個多月後,民進黨召開第一次全代會,在會中由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的江鵬堅擊敗黨外大老費希平,當選首任黨主席。

由於當時組織政黨是國民黨政權所不允許的,國內外的焦點紛紛集中在當時的總統蔣經國身上,後來蔣經國以「時代在變,潮流在變,環境也在變」而默許民進黨的成立。在解嚴之前,國民黨當局仍不願承認民進黨;而當時大部份受國民黨控制的媒體,在新聞報導時都以「民X黨」、「X進黨」帶過。

[编辑] 第一次在野時期

1986年,組黨後的民進黨參加第一次的立法委員選舉與國大代表選舉,總得票率都在20%以上。此後民進黨也發動了多次街頭遊行活動,爭取當局解除戒嚴、爭取國民代表直選與一系列的公共政策調整。初期的民進黨雖視自己為台灣的「本土政黨」,將國民黨政府稱為「外來政權」,但主要的政見還是爭取民主自由,讓被限制政治權利的台灣人民,有更多的參政、議政權。在此時,民進黨主要通過發動街頭遊行等手段與國民黨統治當局抗爭,非支持者乃稱民進黨為「街頭黨」。民進黨成立之初並未得到國民黨的承認,但仍然於同年11月10日拒絕國民黨的要求,如期舉行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選出江鵬堅為創黨主席。民進黨創黨黨綱中明定:臺灣的前途由臺灣全體住民,以自由、自主、普通、公正、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標舉出臺灣住民自決的主張。11月30日,發生因流亡海外的許信良返台所造成的「桃園中正機場事件」。

1987年,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佈解除戒嚴令,解除報禁、黨禁,民進黨繼續參與臺灣政治,要求總統直選。民進黨通過了「四個如果」的決議文,稱只有在中國國民黨出賣臺灣人民利益、中國統一臺灣等四個條件成為現實時,民進黨才會支持臺獨[來源請求] 。在1989年的縣市長與立委選舉中,民進黨的支持率持續上升。其中縣市長選舉部分,民進黨取得了臺北縣、宜蘭縣、新竹縣、彰化縣、高雄縣及屏東縣等席次。1992年,首屆全面改選的立委選舉中,民進黨得票率達33%,獲得51席。1993年縣市長選舉的得票率已經達到44%,並擁有6席。

1994年,在台北市長的選戰當中,民進黨推出立法委員陳水扁以「快樂、希望」為主軸與新黨趙少康、首次接受民意考驗的中國國民黨籍官派市長黃大洲競選,並最後贏得勝選。台北市的選民,有相當數量是長久以來極力支持國民黨的外省人族群,陳水扁能夠當選首都市長,顯示民進黨已有對抗國民黨的實力。

1995年5月,施明德擔任黨主席後,積極為民進黨過去的反對形象做轉型,對外於1995年9月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的一場國際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也不會宣佈台灣獨立……」,解除國際社會對民進黨執政的疑慮。並對內主張政治大聯合,社會大和解,以化解長期的族群對立,在1995年12月14日施率領民進黨重要幹部邱義仁、林濁水與當時敵對的政黨新黨黨揆,在立法院進行歷史性的會晤,卻遭黨內基層支持者的誤解並遭辱罵。而許信良針對兩岸政策也提出「大膽西進」的主張,兩位黨主席對於民進黨的路線有著不同的思維,但始終無法成為黨內主流意識。

1996年,是中華民國總統首次直接選舉,民進黨推選早期的獨派宣導者彭明敏參選,但因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李登輝本身散發的魅力及對於本省籍選民的強大號召力,加上外在因素如1996中國導彈試射至台灣外海等舉動而導致民進黨慘敗。黨主席施明德辭去黨主席職務以示未此次選舉失敗負責。但在地方上,民進黨的勢力依然強勁。

199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中,民進黨贏得了全台12個縣市的執政權,首次超過中國國民黨的縣市長席次,「綠色執政」下的人口已佔全台灣總人口的71.59%,民進黨「以地方包圍中央」的選舉路線於焉產生。1998年的臺北、高雄直轄市市長選舉中,施政滿意度高達七成,被外界甚為看好有機會連任的市長陳水扁,敗給了國民黨籍的馬英九,失去了臺北市的執政權。一般認為,馬英九勝選的原因,除了馬英九個人的魅力之外,時任國民黨主席的前總統李登輝拉起馬英九的手,喊出「新台灣人」,也使其民調大漲;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嚴苛要求公職人員,及強勢施行如廢公娼等政策,被認為是拓展選票時的包袱,不過更基本的,還是台北市的選民結構中藍大於綠以及國新兩黨候選人成功操作棄保所致。但在高雄市長選戰中,原本不被外界看好的謝長廷卻因對手吳敦義的選舉策略引發民眾反感(在電視廣告中邀請白冰冰控訴為白曉燕命案嫌犯擔任辯護律師的謝長廷「不是人」),此反感蓋過了謝陣營本身錯誤策略(指出吳敦義有緋聞,且證據被證實造假)的不良影響。謝長廷最終而以些微差距勝選,南台灣縣市全面由民進黨執政的綠色執政版圖情勢首次出現。

選後,民進黨內四大派系進行了中國政策的公開電視辯論,最終「大膽西進」與「強本漸進」兩條路線互相妥協,達成了「強本西進」的共識。

1999年,為因應2000年總統大選,民進黨基本政策作了重大改變,通過重要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承認台灣已是民主的國家,目前國號就是「中華民國」。並在隨後推選落選的前臺北市長陳水扁與美麗島事件參與人、時任桃園縣縣長的呂秀蓮參選正副總統選舉,選戰過程原本不被外界看好,但興票案的發生使宋楚瑜的支持度大跌,在由邱義仁、張俊雄、吳乃仁為首的民進黨競選團隊的操盤,加上陳水扁提出的新中間路線及李遠哲以「相信改革的力量」支持陳水扁,獲得許多的中立選民支持,最後與宋楚瑜以2.5%差距勝選,實現台灣歷史上首次透過民主機制達成的政黨輪替。

兩岸關係主張

在野時期

為了積極爭取中間選民的支持,民進黨領導階層自1995年開始,先後提出「大膽西進」、「大聯合」、「大和解」等主張。但是民進黨於2000年成為執政黨後,黨內對於臺灣前途及國家定位問題乃至對中國大陸經貿政策,在堅持以「台灣主體性」的前提下,呈現多元論述的狀態。在2008年大選再度成為在野黨後,其「逢中必反」的大陸政策倍受詬病,以後逐漸開始在兩岸政策上有所改變。

 執政時期
  •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就職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並兼任民進黨第十任黨主席,於就職典禮演說中提出「四不一沒有」主張。
  • 2002年8月2日,陳水扁總統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二十九屆東京年會上提出一邊一國論。
  • 2006年1月1日,陳水扁總統宣布緊縮兩岸政策,將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變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 2006年1月26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就職典禮時,陳水扁總統指示:民進黨應進行中國政策大辯論。
  • 2006年1月29日, 陳水扁總統在春節談話中表示考慮是否要廢除國統會、廢除國統綱領。
  • 2006年2月7日,民進黨發布新聞稿「邁向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綱領」。之後原訂於3月舉行中國政策大辯論,由於行政院發布「積極管理」政策,引起預定參加辯論之部分人選反彈、退出辯論,辯論會因而取消。
  • 2007年3月4日,陳水扁總統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二十五周年慶晚宴上,提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祇有獨統問題"的「四要一沒有」訴求。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E9%80%B2%E6%AD%A5%E9%BB%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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