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2 L3:袁腾飞说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英王室的作用(內閣制的形成)
2012-03-28 L3:立法院職權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凡法、律、條例、通則均需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方得施行。
2012-03-28 L3:彈劾、糾舉及糾正比較
行使原因: 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
行使對象: 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
審查及決定:
移送機關 : 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的彈劾,向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提出。
目的: 懲戒或刑事處分。
刑事部分 : 公務人員違法行為涉及刑事或軍法者,應同時送司法或軍法機關處理。
行使原因: 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有先行停職或有其他急速處分之必要時。
行使對象 : 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
審查及決定: 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的提議及三人以上的審查及決定。
移送機關 : 向公務員的主管長官或上級長官提出。
目的 : 依照公務員懲戒法規規定處理,並可先行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
刑事部分: 公務人員違法行為涉及到刑事或軍法者,應同時送司法或軍法機關處理。
行使原因: 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的工作及設施有違法或失職情事。
行使對象: 行政院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審查及決定: 須經監察院有關委員會的審查及決定。
移送機關: 向行政院或有關部會提出
目的: 督促行政機關注意改善。
刑事部分: 無。
出處“被貓撿到的幸福”:http://maybird.pixnet.net 原文地址:http://maybird.pixnet.net/blog/post/14428676
2012-03-28 L3:何謂執政黨
32.83% 國民黨
13.9% 親民黨
7.79% 台聯黨
3.63% 無黨聯盟
0.12% 新黨
6% 其他
B.所有立法委員接由人民直選產生
C.顯示可見我國屬一黨獨大國家
D.新任立委的任期將至96年終止 選好了嗎?按下繼續閱讀看結果
答案A,執政黨這個名詞在兩個政治學的意涵中都有提到,一個是政黨與選舉,另外一個是政府的組成,首先第一個部份,政府執政的合法性是經由選舉,但是一般課文當中都是整體性的敘述,其實選舉又分為行政首長選舉和民意代表選舉、中央選舉與地方選舉
行政首長選舉包括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不含鄰長);各級民意代表包括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中央選舉指的是總統、立法委員選舉;地方選舉指的是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另外補充目前政黨登記的狀況,在內政部統計處查到的資訊是至96年底止,經各級政府核准立(備)案之人民團體總計達40,207個,較95年底增加2,163個或增5.7%,主要係社會團體之增加。
法國:總統為尼古拉·保羅·斯特凡納·薩科齊·德納吉-博喬 Nicolas Paul Stéphane Sarközy de Nagy-Bocsa (好長阿),人民運動聯盟,總理為弗朗索瓦·菲永 François Fillon ,也是人民運動黨
美國:總統為巴拉克·歐巴馬 Barack Hussein Obama II,民主黨(上屆布希為共和黨)
日本:天皇 明仁天皇 ,內閣總理大臣 麻生太郎 自由民主黨
2012-03-28 L3: 附議、覆議、複議、復議的區別
附議是指開會過程中有人提出一個提案,書面稱為叫議案,口頭提出叫動議,這個提案必須由會議中至少一人表達支持連署,此時主席會問有沒有人附議,如果沒有人附議,則此提案不能放入會議進行表決。
覆議是指行政院提出計畫,計畫要靠花錢的預算,因此行政院提出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時候,進入到立法院中立法院如果同意通過那就沒問題,可是萬一不通過或者預算被砍,則這個案子就又回到了行政院,行政院認為立法院這樣的議決會讓行政院很難做事,叫做窒礙難行,此時行政院可經總統核可後,可以把案子再丟回立法院,請立法院再決定一次是否維持原案,行政院收到10日內就要決定是否提覆議案,立法院收到後15日內要表決完成,如果不通過,代表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也只能接受照辦,如果通過,代表原議決失效,通過的門檻是要1/2立委。
複議是對人民或私人單位對國家行政機關之處置或認定認為不當之救濟,請求行政單位再考量決議一次,如果結果相同,還可訴願,由原處分機關審認原處分是否合法適當,其實複議台灣比較少用,台灣用申訴和訴願,中國有行政複議法。
復議是立法院對於已通過之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之情形,允許在一定之條件之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可提出再審議【立法院議事規則42-45】。
2012-03-28 L3: 民主指數與各國政體
民主指數(英語:Democracy Index)
是經濟學人信息社編製的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或地區政權的民主程度的指數。該指數衡量了五個指標:選舉程序與多樣性、政府運作、政治參與、政治文化和公民自由。根據2008年的民主指數報告,瑞典得9.88分,排名第一;北韓0.86分,排名墊底[1]。2011年排名[2]中挪威、冰島和丹麥繼續蟬聯三甲,亞洲只有日本和韓國屬完全民主,經過茉莉花革命的突尼斯跳升幅度最大上升53名位居92位[3]。政權按得分分為「完全民主」(8至10分)、「部分民主」(6至7.9分)、「混合政權」(4至5.9分)和「獨裁政權」(低於4分)四類。
2008
排名 | 地區 | 得分 | 類型 | 政治制度 | 選舉程序 與多樣性 |
政府運作 | 政治參與 | 政治文化 | 公民自由 |
---|---|---|---|---|---|---|---|---|---|
1 | 瑞典 | 9.88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10.00 | 10.00 | 9.38 | 10.00 |
2 | 挪威 | 9.68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9.64 | 10.00 | 8.75 | 10.00 |
3 | 冰島 | 9.65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9.64 | 8.89 | 10.00 | 9.71 |
4 | 荷蘭 | 9.53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93 | 9.44 | 10.00 | 9.71 |
5 | 丹麥 | 9.52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9.64 | 8.89 | 9.38 | 9.71 |
6 | 芬蘭 | 9.25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10.00 | 7.78 | 8.75 | 9.71 |
7 | 紐西蘭 | 9.19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8.93 | 8.89 | 8.13 | 10.00 |
8 | 瑞士 | 9.15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邦聯制、半直接民主制、兩院制 | 9.58 | 9.29 | 7.78 | 9.38 | 9.71 |
9 | 盧森堡 | 9.10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一院制 | 10.00 | 9.29 | 7.78 | 8.75 | 9.71 |
10 | 澳大利亞 | 9.09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10.00 | 8.93 | 7.78 | 8.75 | 10.00 |
11 | 加拿大 | 9.07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9.17 | 9.64 | 7.78 | 8.75 | 10.00 |
12 | 愛爾蘭 | 9.01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93 | 7.78 | 8.75 | 10.00 |
13 | 德國 | 8.82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議會共和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57 | 7.78 | 8.75 | 9.41 |
14 | 奧地利 | 8.49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議會共和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7.86 | 7.78 | 8.13 | 9.12 |
15 | 西班牙 | 8.45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7.86 | 6.67 | 8.75 | 9.41 |
16 | 馬爾他 | 8.39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一院制 | 9.17 | 8.21 | 6.11 | 8.75 | 9.71 |
17 | 日本 | 8.25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8.75 | 8.21 | 6.11 | 8.75 | 9.41 |
18 | 美國 | 8.22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共和立憲制、總統制、兩院制 | 8.75 | 7.86 | 7.22 | 8.75 | 8.53 |
19 | 捷克 | 8.19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7.14 | 6.67 | 8.13 | 9.41 |
20 | 比利時 | 8.16 | 完全民主 |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21 | 6.11 | 7.50 | 9.41 |
21 | 英國 | 8.15 | 完全民主 | 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57 | 5.00 | 8.75 | 8.82 |
22 | 希臘 | 8.13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 | 9.58 | 7.50 | 6.67 | 7.50 | 9.41 |
23 | 烏拉圭 | 8.08 | 完全民主 | 總統制、兩院制 | 10.00 | 8.21 | 5.00 | 7.50 | 9.71 |
24 | 法國 | 8.07 | 完全民主 | 半總統制、兩院制 | 9.58 | 7.50 | 6.67 | 7.50 | 9.12 |
25 | 葡萄牙 | 8.05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 | 9.58 | 8.21 | 5.56 | 7.50 | 9.41 |
26 | 模里西斯 | 8.04 | 完全民主 | 議會共和制、議會制 | 9.17 | 8.21 | 5.00 | 8.13 | 9.71 |
27 | 哥斯大黎加 | 8.04 | 完全民主 | 總統制 | 9.58 | 8.21 | 6.11 | 6.88 | 9.41 |
28 | 南韓 | 8.01 | 完全民主 | 總統制、一院制 | 9.58 | 7.50 | 7.22 | 7.50 | 8.24 |
29 | 義大利 | 7.98 | 部分民主 | 兩院制、議會共和制、議會制 | 9.58 | 6.43 | 6.67 | 8.13 | 9.12 |
30 | 斯洛維尼亞 | 7.96 | 部分民主 | 兩院制、議會共和制、議會制 | 9.58 | 7.86 | 6.67 | 6.88 | 8.82 |
31 | 南非 | 7.91 | 部分民主 | 憲政民主制、兩院制 | 8.75 | 7.86 | 7.22 | 6.88 | 8.82 |
32 | 智利 | 7.89 | 部分民主 | 總統制、兩院制 | 9.58 | 8.93 | 5.00 | 6.25 | 9.71 |
33 | 中華民國 (台灣) | 7.82 | 部分民主 | 半總統制 | 9.58 | 7.50 | 6.67 | 5.63 | 9.71 |
34 | 維德角 | 7.81 | 部分民主 | 共和制 | 9.17 | 7.86 | 6.67 | 6.25 | 9.12 |
35 | 印度 | 7.80 | 部分民主 | 聯邦制、議會制、兩院制 | 9.58 | 8.21 | 5.56 | 6.25 | 9.41 |
2011
排名 地區 得分 類型 政治制度
1 挪威 9.80 完全民主 君主立憲制 、議會共和制、一院制
2 冰島 9.65 完全民主 議會共和制 、議會制、一院制
3 丹麥 9.52 完全民主 君主立憲制 、議會共和制、一院制
4 瑞典 9.50 完全民主 君主立憲制、議會共和制、一院制
5 紐西蘭 9.26 完全民主 君主立憲制、 議會共和制、一院制
6 澳大利亞 9.22 完全民主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共和制、兩院制
7 瑞士 9.09 完全民主 聯邦制、兩院制
8 加拿大 9.08 完全民主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共和制、兩院制
9 芬蘭 9.06 完全民主 議會共和制、一院制
37 中華民國 (台灣) 7.46 部分民主 半總統制、一院制
126 古巴 3.52 獨裁政權 社會主義、一黨制 、共產主義
126 葛摩 3.52 獨裁政權 聯邦共和制
128 加彭 3.48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29 多哥 3.45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30 阿爾及利亞 3.44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共和制
131 喀麥隆 3.41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32 甘比亞 3.38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33 安哥拉 3.32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34 阿曼 3.26 獨裁政權 伊斯蘭絕對君主制
134 史瓦濟蘭 3.26 獨裁政權 君主專制
136 盧安達 3.25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37 哈薩克 3.24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38 卡達 3.18 獨裁政權 君主立憲制
139 白俄羅斯 3.16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40 亞塞拜然 3.15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41 中華人民共和國 3.14 獨裁政權 人民民主專政、一黨制 、共產主義
142 象牙海岸 3.08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 共和制
143 越南 2.96 獨裁政權 社會主義、一黨制、 共產主義
144 巴林 2.92 獨裁政權 伊斯蘭絕對君主制
145 剛果共和國 2.89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46 幾內亞 2.79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47 辛巴威 2.68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共和制
147 吉布地 2.68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 共和制
149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2.58 獨裁政權 聯邦制、 君主立憲制
150 葉門 2.57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51 塔吉克 2.51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52 阿富汗 2.48 獨裁政權 伊斯蘭共和
153 蘇丹 2.38 獨裁政權 聯邦制、總統制、 共和制
154 厄利垂亞 2.34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 、共和制
155 剛果民主共和國 2.15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 、共和制
156 寮國 2.10 獨裁政權 社會主義、一黨制 、共產主義
157 幾內亞比索 1.99 獨裁政權 半總統制、 共和制
157 敘利亞 1.99 獨裁政權 總統制、一黨制、 共和制
159 伊朗 1.98 獨裁政權 伊斯蘭共和
160 中非共和國 1.82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61 沙烏地阿拉伯 1.77 獨裁政權 伊斯蘭絕對君主制
161 赤道幾內亞 1.77 獨裁政權 總統制、 共和制
161 緬甸 1.77 獨裁政權 總統制、 共和制
164 烏茲別克 1.74 獨裁政權 總統制
165 土庫曼 1.72 獨裁政權 總統制、一黨制
166 查德 1.52 獨裁政權 共和制
167 北韓 1.08 獨裁政權 社會主義、一黨制 、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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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L3: 副署制度、附署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經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總統發布行政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長之副署。
提案時,開會前用書面經由他人附署(至少1人)所提出的議案。(也就是簽名連署)
2012-03-19 L4: 郵局民營化
郵局已經進行公司化了,現在的名稱應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目前還沒有進行釋股。倘若未來釋股之後官股比重佔49%以下便完成民營化作業。
民營化與效率
看對誰而言的效率?鄭以欣/文字工作者
近幾個月來,中華郵政公司不斷推出各式紀念郵票與獨門商品,諸如電影個人化郵票以及奧運金幣,甚至販售面膜乃至洗面乳等各式美容沐浴用品。到郵局洽公的民眾或多或少都有被郵局窗口人員推銷保險乃至保養品的經驗,不僅令人不快且浪費時間。郵局員工殷勤的推銷拉長了排隊人潮的等待時間,而郵局同步進行的人力精簡措施對排隊的民眾而言更是雪上加霜。這種種措施不僅對一般大眾帶來不便,郵局員工也是苦不堪言。由於中華郵政公司不斷縮減基層人員,使得員工必須負擔更多的業務量,同時卻還必須推銷郵票、壽險與保健食品,並且必須達成上級指定的業績目標。然而即使郵局員工賣力達成業績目標,卻不會有相對應的紅利或獎金收入,反倒是管理階層因順利達成目標而獲得獎勵,無怪乎員工對於這種種措施無不怨聲載道。郵政總局的公司化是民營化的前置作業;而一旦郵政公司民營化之後,員工賣命工作、拉保險、推銷商品所賺來的盈餘絕大部分都不會進入國庫,而是會由公司董事、經理階層、以及股東等瓜分。無怪乎過去批評國營事業壟斷市場的在野黨,執政之後反倒利用郵局壟斷的優勢,積極開發各種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獨家商品!右看提升營運效率!林毓蘭/大學教員近來許多人或許發現郵政總局在改制為中華郵政公司之後,提供了非常多樣化的服務,除了接受民眾訂作個人化的郵票之外,還主動推出各種獨家商品,諸如林志玲和哈利波特郵票,以及十二生肖紀念金幣等等。同時,郵局內還販售諸如紀念酒以及洗髮精等各式生活用品,使得過去冷冰冰的郵局變得格外溫馨。此外,郵局員工不像過去那樣只需要坐在椅子上照章辦事便可以領取優渥的薪水,而是和一般公司員工一樣有業績壓力,需要努力推銷郵票以及保險。從前偌大一群員工只需要做一件事情,現在經過人力精簡之後,員工反而能負責更多的業務,可見過去非不能也,乃不為也,而不為的原因自然是基於公務員怠惰以及得過且過的心態。目前中華郵政公司僅完成了民營化的前置作業,即公司化的改制過程,便已經發揮如此成效,可見民營化果然是提升營運效率的一帖良方。郵政是目前全世界咸認最難民營化的一個國營事業,即使在英國也無法順利將郵局民營化,甚至郵票的設計還規定不能以仍在世的人像為主題。相較於英國,台灣不僅突破了這種種限制,在郵票設計上甚至接受民眾用自己的照片訂做個人化郵票,可見我國在民營化的進程上已超越歐美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