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賀!本校網球隊106年全中運 "成績大放異彩"
為南科實中奪得第一面金牌
榮獲 全國中等學生運動會(全中運) 高中男子團體組 第四名
南科實中網球隊 國中部,
榮獲 全國中等學生運動會(全中運) 國男團體組第五名
反毒短片創作徵選競賽規則說明
一、目的
內政部警政署為強化青少年自我保護意識及提升犯罪預防知能,切勿因一時好奇或朋友慫恿而誤觸毒品,鼓勵莘莘學子們要勇敢拒絕毒害,做自己的主人,爰辦理本徵選競賽活動,希望透過拍製過程,讓青少年犯罪預防由自身做起,呼籲青少年勇敢拒毒,並傳遞無毒人生才精彩之理念。
二、參加資格
(一) 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具有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資格,且對於創作微電影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隊均可報名。(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 學、公私立高級中學、公私立高級職校、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二)參賽者可組成團隊或以個人方式參賽,團體參賽者請指派1人填寫報名表,惟所有的 創作者均須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
三、報名
(一)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 (郵戳為憑)。
(二)寄件方式及地址: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5樓【『拒絕毒害、青春無礙』反毒短片創作徵選】預防科 收。
(三)檢附資料:
1.報名表。
2.參賽者個人照片。
3.參賽者身分證件影本。
4.作品影帶:
請以「拒絕毒害、青春無礙」為宣導主題創作拍攝微電影,並以mp4格式提供!
l
錄製一部長度為3-5分鐘之短片(形式不拘,包含微電影、動畫、音樂MV等)。
l
內容應正確傳達本案主題「勇敢拒絕毒害」、「毒品危害」、「無毒人生」等重點。
l
短片完成後應置於本局提供的網路平臺,並透過網路宣傳,吸引更多人點閱關賞。
5.創作腳(劇)本。
四、獎金
(一)高中職組:
第一名:1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1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1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1名,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
(二)大專組:
第一名:1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1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1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
網路人氣獎:1名,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
上述得獎者須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課稅。
五、比賽方式
1.有意參賽者,請於依前揭報名規則辦理。
2.主辦單位將依據作品影帶進行審查,於2017年9月中旬公布5名入選者名單。公布方式除在網站上公告外,並以電話通知入選人接受頒獎。
3. 入選者須於頒獎當日攜帶身分證核對資料,若身分不符即取消領獎資格。
六、評分標準
(一)主題契合(50%)
(二)創意發揮(25%)
(三)創作編排(25%)
(四)若是總分相同,則以主題契合為區別名次之依據;若主題契合又同分,則以創意發揮為區別名次之依據;若創意發揮又同分,則以創作編排為區別名次之依據。
七、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屬版權代理及影片經紀、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由獲獎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二)得獎者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利將作品上架於各式媒體通路平臺發表,作為犯罪預防宣導使用。
(三)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四)得獎者以上傳報名者為主,若以團體方式表演者,則由得獎者自行分配獎金。
(五)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若有造假情事,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相關權益。
(六)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八、聯絡方式
(一)網站:www.cib.gov.tw
(二)連絡人:刑事警察局預防科 宣導股 偵查員吳奕嫺02-2762-9052
(三)電子郵件:cp993040@email.cib.gov.tw
內政部警政署「拒絕毒害、青春無礙」宣導短片
反毒短片創作徵選競賽報名表
報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
詳情請上網至www.cib.gov.tw
或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官方網頁查詢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正面)
|
(反面)
|
參賽者姓名:(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 (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照片黏貼處)
|
|||||
團員資料: |
|
|||||
1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備註 |
|
|
|
|
|
|
||
聯絡電話: |
E-mail: |
|||||
2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備註 |
|
|
|
|
|
|
||
聯絡電話: |
E-mail: |
|||||
3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備註 |
|
|
|
|
|
|
||
聯絡電話: |
E-mail: |
|||||
教育部體育署提醒學生、家長及民眾,從事水域相關活動請務必前往合格且安全的水域,並請家長留意學生參與暑期活動的動向,防範可能發生的危險。
暑假到來也是學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教育部體育署統計自102年1月至7月止,已有22名學生溺水事件,其發生場域大多是在溪河流與海邊,主要原因多是自行結伴出遊,未於安全水域戲水所致。教育部體育署提醒學生、家長及民眾,從事水域相關活動請務必前往合格且安全的水域,並請家長留意學生參與暑期活動的動向,防範可能發生的危險。
教育部體育署97年至102年統計顯示,國高中學生為溺水事件高發生率族群,經調查近年重複發生學生溺水死亡水域,為新北市烏來南勢溪、大豹溪、福隆海水浴場、臺南市黃金海岸、桃園縣竹圍海港、石門水庫、新竹縣內灣、屏東縣墾丁水域、臺東縣活水湖等地。教育部體育署呼籲從事水域活動除考量自身體能之外,無救生員或公告危險水域務必不能戲水,以免造成憾事。教育部體育署協同中央與地方,加強危險水域巡查及強化民眾水域安全觀念,並將與縣市政府建立水域安全網絡,針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宣導及防制措施,加強督導。隨著夏天來臨,教育部體育署呼籲戲水要到有合格救生員的泳池或水域,同時也提醒家長,應適時關心孩子的玩樂地點、時間及活動,多多陪伴孩子、關心孩子的安全,避免到危險水域從事戲水活動。
緊急聯絡電話如下
:
1. 救災防護報案專線:119
2. 行動電話急難救助專線:112
3. 報案專線:110
4. 海巡服務專線:118
相關資訊網站如下:
1. 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戲水篇→水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網址:http://210.69.173.1/nfa_k/Show.aspx?MID=375&UID=376&PID=372)。
2.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意事項
(網址:http://124.199.65.72/elearning/class/12/LRNViewer.htm)。
3.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行政資訊系統→觀光資源→水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