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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行政院定自110年5月1日施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訂(18、24條)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行政院定自110年5月1日施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訂
第 18 條
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查獲之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而擅自持有者,均沒入銷燬之。但合於醫藥、研究或訓練之用者,得不予銷燬。
查獲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經取樣後於判決確定前得銷燬之;其取樣之數量、方式、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毒品檢驗機構檢驗出含有新興毒品或成分而有製成標準品之需者,得由衛生福利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依法設置之檢驗機關(構)領用部分檢體,製成標準品使用或供其他檢驗機構使用。
第一項但書與前項合於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或器具、檢驗機關(構) 領用檢體之要件、程序、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定之。
第 24 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八款規定,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繼續偵查或起訴。
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為緩起訴處分前,應徵詢醫療機構之意見;必要時,並得徵詢其他相關機關(構)之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之緩起訴處分,其適用戒癮治療之種類、實施對象、內容、方式、執行醫療機構或其他機構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完成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2021-04-26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推廣「愛從家庭出發-毒防中心伴您行」宣導計畫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ㄧ、依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4月21日南市衛心字第1100064242號函辦理。
二、轉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推廣「愛從家庭出發-毒防中心伴您行」宣導計畫內容如下。
(一)「愛從家庭出發~毒防中心伴您行」動畫影片:介紹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服務內容,教導民眾辨識新興毒品,若遇到相關問題如何求助。影片網址https://reurl.cc/DvMebE
(二)「青春舞YOUNG」反毒宣導MV:透過健康舞帶領各年齡層律動身體紓解壓力,讓市民朋友以健康促進為概念活力動起來,達有益身心健康。影片網址https://reurl.cc/R6789x
(三)LINE@「臺南毒防指南針」:運用多元資訊平台,提供相關戒毒諮詢服務。加入方式:邀請民眾加入LINE官方帳號,請於LINE APP搜尋「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ID搜尋@0800770885tainan。
三、檢附連結QR碼圖檔共3份(如附件),請學校下載協助於各項會議、集會時機等場域傳播或轉載於文宣品、LED跑馬燈、LCD電子看板、所屬網站首頁、臉書等電子媒體廣為宣傳運用。

2021-04-06 【新聞通報】 高檢署:青少年濫用新興毒品混搭笑氣情勢嚴峻 (CNA)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新聞通報】 高檢署:青少年濫用新興毒品混搭笑氣情勢嚴峻 (CNA)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3300233.aspx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台灣高等檢察署科技偵查中心今天舉行109年度毒品情勢說明記者會,指出青少年濫用新興毒品並混搭笑氣的情勢嚴峻,必須嚴密防範擴散,善用科技提升查緝效能。

2021-04-01 永康分局交通報告

交通安全網頁

永康分局交通報告:
有關本分局110年2月18日處理「科技執法宣導」案,相關媒體報導如下:

1、《自由時報電子報》台南科技執法上路 這路口首日攝錄83件違規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42792

2、《中時新聞網》台南科技執法上路 永康首日83件違規 警宣導長者注意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8003941-260402

3、《聯合新聞網》科技執法!永康新增取締攝錄 警提醒銀髮族留意別誤闖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5258552

4、《永康分局臉書》「永康易肇事路口科技執法 提升交通安全順暢」
https://www.facebook.com/444225118983551/posts/5111400875599262/?d=n

2021-04-01 假快遞真詐騙

反詐騙宣導

假快遞真詐騙

基隆市一位高齡9旬的老先生,今年2月中旬上午9時許在家中聽聞有人敲門呼喊,來者係一名中年男子,手上抱著一臺DVD播放器,這名男子告知老先生,手上這臺機器是老先生的兒子所訂購,並且尚有貨款未付,要求現場付清,老先生並沒有多加查證,便直接交給這名男子9,800元。
當日稍晚,老先生才向家人詢問是否有人訂購DVD播放器,不料所有的家人均表示沒有訂購,再查詢該名男子所留下的播放器,竟發現該款機型市價僅值約1,000元,根本不是男子所聲稱9千多元!

刑事警察局呼籲,家中如有高齡長者或知悉左鄰右舍有獨居的年長者,務必多加關懷,應時刻提醒長輩們獨處在家時(通常是家中青壯年外出工作、兒孫輩上學的這段期間),特別容易接到詐騙電話,或遇到詐騙集團找上門來,不管對方信誓旦旦提出何種說辭,只要提到金錢,一定要親自先向其他家人或親朋好友查證過後,再判斷真偽,如果實在無法確定,也沒有可詢問的對象,請直接撥打(phone)165反詐騙諮詢專線(phone),別輕易聽信陌生人的三言兩語,就把自己辛苦攢下的老本親手奉送他人了。

2021-04-01 《教你識破網友的甜言蜜語》

反詐騙宣導

《教你識破網友的甜言蜜語》

曾以為在網路上遇見真命天子
沒想到他只是愛情騙子

曾以為他真的想見妳
沒想到他只是真的想騙妳

曾以為愛情有了寄託
沒想到只是步入詐騙的漩渦

#網友要你匯款不要聽
#165讓你提升防詐免疫力

2021-03-08 國教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計畫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國教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計畫1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0年2月26日陽明交大護字1100002656號函辦理。
二、本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旨揭計畫並舉辦「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活動重點摘錄如下:
(一)為藉由活潑的短片推廣擴散菸、檳危害理念,將拒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推廣至校園。
(二)時間:收件截止日期為110年4月10日。
三、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轄屬學校踴躍報名。
四、「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聯絡方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臨床護理研究所(02)2826-7000分機65065或分機67362,電子信箱nosmoking.ed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