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高中社會科高中社會科

2012-06-08 L8:訴訟、訴願、申訴、請願,復審簡單區分

高三上公民

一、訴訟:
1、民事訴訟,是指國家的司法機關也就是法院,參與當事人間的民事紛爭,利用國家的公權力,適用法律對當事人間的民事爭議予以判斷解決的程序,屬於私法的範圍。
2、刑事訴訟,是以確定國家刑罰權的有無為目的,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程序,屬於公法的範圍。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或者刑事訴訟以後,必須依據相關的程序法來審理這些事件與案件,像民事訴訟要依據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要依據刑事訴訟法。各種訴訟法對於訴訟程序的進行,都訂有一套嚴格而繁雜的審理程序,用來凸顯所進行的訴訟程序的公開、公平與公正。
3、行政訴訟指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提起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行政權的合法行使。


二、訴願:
人民對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要件),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提起訴願。
提起訴願應自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於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並送達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
訴願制度的對象為行政機關,為行政權之自省功能,以免訟累。

三、申訴:
向上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說明情由,以求保障自己權益。
『申訴』是行政法規之用語,係指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行政處分以外之行政行為)認為不當者,所提出之行政救濟途徑,屬行政程序之一種,申訴是由行政機關受理,而非司法機關。


四、請願:
憲法第十六條前段規定:「人民有請願之權。」
  所謂請願權,是指人民對某種事項,可以向國家機關陳述願望的權利。
1.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他權益的維護,可以向職權所屬的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2.人民請願的事項,不可以和憲法的規定相牴觸,也不可以干預審判。

3.人民對於依法應該提起訴訟或訴願的事項不可以提起請願。

4.請願時應具備請願書。

5.受理機關應將請願結果通知請願人。

6.請願人不因行使請願權而受首長歧視,受理請願機關也不可以對請願人實施脅迫行為。

 

 

2012-06-07 101公民與社會(二)研究用試卷 指考用

2012-06-07 101公民與社會(一)研究用試卷 學測

2012-06-07 2012.6月韓國政府​開放引進台灣勞工

時事
 
面對韓國長期以及最近在商業往來(三星聯合蘋果正進行消滅宏達電的手機國際大戰)、
國際比賽(籃球、足球、尤其跆拳道)、禁止台灣的演藝人員和節目在韓國播放或演出、乃至公然竄改中國的歷史文化(宣稱中國人就是韓國人、中華文化就是韓國文化)!
韓國對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的歧視與封殺是全面而徹底的!
所謂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們是否應認真思考、徹底覺省 : 台灣人您的骨氣在哪? 中華民國的國格在哪? 我們還要繼續忍受強勢而不公平的對待多久?
一輩子嗎? 世世代代傳子傳孫嗎? 難道政府人民一點辦法有沒有嗎? 其實 關鍵在於觀念 :
政治、利益放二旁,團結一氣、自立自強、堅決向韓國的一切說"不"!

採取實際行動 ;拒買韓貨(不論有多好多便宜、不用也不會掉塊肉)、不看韓劇(不管有多好看、不用也不會吃不下飯)、不去韓國旅遊(管它有多好玩、不去也不會遺憾終生)、不搭韓航(管它空姐有多漂亮、反正她也不會嫁給你)...保持高度韓國警戒意識!
不妨參考大陸同胞對待日本企業那樣,直叫日本人在中國不得不彎腰!

期待我們台灣人共同發揮"賽德克巴萊"的精神與行動,面對韓國在經濟、體育、演藝傳播及歷史文化的大軍壓境、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不能再坐以待斃了!
難道您願意看到甚至未來台灣推廣兒童讀經到全世界的成果,也被韓國篡奪、說成是他們的嗎?

期待藉著大家群體改變作為,讓同樣以儒家教化文明自豪的韓國人,能夠在未來真正體會、實踐儒家以德服人
、近悅遠來的傳世精神、像台灣一樣成為真誠信實而友善的禮儀之邦、企業成為講信修睦、共存雙贏的儒商、國民能夠成為謙謙

人常言活在當下,快樂就好,這樣下去會真好嗎? 我們現在的競爭力,下一代未來的競爭力,值得遠見與深思!

看了這篇報導 真的很沈重,對目前的整個大環境當真是無言以對.我們的下一代該何去何從?
6月韓國政府決定開放引進台灣勞工,從事非技術性勞力工作。資格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薪資18,000新台幣,不含雇主保證金及人力公司仲介費,規定到韓國三個月後沒有不良紀錄才能受到韓國「勞工法」保障。(看了真令人生氣與辛酸,台灣人,醒醒吧!)

本期商業周刊報導「80對800的戰爭」,韓國政府在每位小學生上投資教育金費美金800元,台灣只花了80元,80對800可能就是台灣下一代對全球的競爭力了。

2012-06-07 L7: WTO

高一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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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L8: 珍奶征服德國 麥當勞2012.6.11開賣(在地全球化)

高一上公民
珍奶征服德國 麥當勞2012.6.11開賣
自由時報 – 2012年6月7日 上午4:23

另類台灣之光、「珍珠奶茶」風行歐美!速食連鎖龍頭麥當勞宣佈,6月11日將在德國推出珍珠奶茶(Bubble Tea)。這也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消暑飲品,首度打進這家全球規模最大的速食連鎖餐廳。

麥當勞德國分公司發言人沃爾茨(Micha Wirtz)向媒體表示,全德國的800家McCafé分店,11日將領先各國推出新產品珍珠奶茶,至於其他國家的分店是否跟進,「目前還沒有決定」。

面對麥當勞來勢洶洶也推出珍奶,在德國的奶茶台商表示,想喝真正珍珠奶茶的人,還是會到專賣店來買,「麥當勞開賣,反而順便幫珍珠奶茶打知名度。」

反觀台灣,台灣麥當勞則表示,台灣是珍珠奶茶的發源地,市場競爭激烈,是否要在門市導入珍珠奶茶,內部還要再研究。(記者黃以敬、楊雅民)
http://tw.news.yahoo.com/%E7%8F%8D%E5%A5%B6%E5%BE%81%E6%9C%8D%E5%BE%B7%E5%9C%8B-%E9%BA%A5%E7%95%B6%E5%8B%9E6-11%E9%96%8B%E8%B3%A3-202312533.html

2012-06-07 創世基金會的由來-曹慶的故事

品格教育
在台北火車站後一棟老舊大樓裡,有一間寂靜的病房,
這裡的病人不會哭、不會笑,更不會喊疼,
他們在生命仍未結束之前,
提早關上了和世界握手的門,註定終生沈睡。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植物人」。
卡在生死之間的灰色地帶,植物人和家屬總有無窮悲苦磨難,
然而,即使上帝開了一場殘酷的玩笑,還是派來了天使,
一位七十歲的老人---曹慶。
他奉獻二十年心力安養植物人,成立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
陪伴四百多個沈睡的生命,在寧靜中走過數千個黎明黃昏。
曹慶和多數外省老先生一樣,有著顛沛流離的前半生;
但虔信基督的他,曾在年輕時向天父許願 :
「要做別人不做的社會福利工作。」
最後,他選定以植物人為奉獻對象。
民國六十九年,他從台糖退休,帶著退休金告別妻女,
背著大背包,裡頭裝著幾十份北方乾糧「侉餅」
開始「全省走透透」。
逢人就問:「你知道哪裡有植物人嗎?」
我想從事植物人安養工作,你願意贊助嗎?」
孤身獨行的曹慶用五年的時間,詢問了一萬多名陌生人,
他被罵過「瘋子」、「騙子」,被人趕過、被狗咬過。
最後,總算有七百多位善心人,在曹慶的「贊助人名單」
留下了姓名和聯絡地址。
有了這份名單,曹慶開始實現自己向上帝許的願,
他到處去拜訪貧困的植物人家庭。
在台北,他發現被棄置在幽暗、腐臭角落的植物人;
在台中,他看到全身長滿褥瘡的植物人,傷口鑽出十多條又肥又大的蛆;
還有一次在花蓮, 他看到一個植物人瘦的只剩一把枯骨,躺在糞便與餿水中,
讓曹慶再也忍不住? 紅了眼眶, 誓言要為他們找回為一個「人」的尊嚴。
曹慶同時到衛生部門「拜託」政府幫助清寒植物人家庭,
也到企業財團去尋求財力支援,但執著的身影卻始終落寞,!
總在華麗卻冷漠的會客室裡被草草打發。
有一次,曹慶見到一位位高權重的大人物, 就在他滿懷希望的時候。
「兄弟,我從不做沒把握的事!」
曹慶回憶,那一剎那,他堅持多年的熱情徹底被擊潰,
走出辦公室,站在亮晃晃的台北街頭,他揮著拳頭咆哮痛哭,
詛咒全世界的無情無義,最後頹然倒在路邊緣像一個洩氣的皮球。
然後,他突然想起七歲那年在學堂裡讀過的故事「兩個和尚」:
古時四川有一個窮和尚和一個富和尚都想到南海取經,
富和尚因為擔心錢不夠、體力不夠和路途遙遠,一輩子未能成行,
窮和尚卻只帶了一隻缽,靠著雙腿和決心,數年之後帶回南海萬卷經書.
一瞬間,曹慶笑了,告訴自己「就當個窮和尚吧!」。
不久之後,七十五年十一月,
他租了房子成立創世紀植物人安養院.
再親自到三重,從五樓背下創世免費收容的首位植物人林麗美,
一個父親中風而母親癌症的年輕女孩;而那時創世沒有任何設施,
林麗美的床還是路邊撿來的,舊櫥也是,曹慶自己則打地舖。
事隔十四年,曹慶還記得,正當安養院開張的前兩天,空蕩的房子裡什麼也沒有,
幫他管錢的一位女孩拿著存摺,你一百多萬元的退休金只剩下一萬!
曹慶沒說什麼,只找出那張寫滿七百個姓名地址的贊助人名單,
開始寫信:「還記得嗎?您曾承諾願意贊助植物人安養,現在,
時候到了,您是否願意實踐諾言?」
一封一封,全是曹慶虔誠熱切的親筆筆跡。
七百多封信寄出後,奇蹟似的,小額捐款不斷寄來。
一個月後,義工統計創世第一個月的支出合計十三萬元,而當月收到的捐款剛好是十三萬元,
第二個月支出十八萬元,捐款收入就是十八萬元,
第三個月支出廿三萬,捐款竟也是廿三萬元。
多年執著播下的種子,從此開始萌芽。
但曹慶並未就此停手,早年因為缺乏人手和經費, 他還身兼雜役和看護;
林麗美入院的第一天,曹慶親自幫她洗澡處理穢物 ;因為看護害怕幫植物人洗澡的感覺。
為了治療植物人常見的褥瘡,曹慶更翻遍醫書土法煉鋼,先用棉花棒清除腐肉,把碘酒滴滿碗大的傷口,
再拿吹風機對著傷口吹,讓碘酒快速滲入乾燥,
那時病房裡就常見到曹慶拿著吹風機的身影,而一個個沈睡的植物人也在暖風中長出了肉,紅潤的雙頰。
十四年來,曹慶沒有向任何植物人家屬收過一毛錢,
他只要求家屬每個月奉獻三天? 到安養院當義工,碰到不聞不問的家屬,他也多半算了。
還曾有兩位植物人的年輕妻子,每個月帶著幼兒到創世,
曹慶因不忍心他們埋葬後半生,便主動開具「丈夫終生無復原希望」的證明,建議她們離婚,
由創世扛下未來的照顧責任, 讓她們另覓伴侶,再也不必到病床邊垂淚相伴。
安養工作上了軌道,九年前,曹慶又開始關心街頭的流浪漢。
那時,六十多歲的他先到萬華街頭考察,白天陪著流浪漢遊蕩、
翻垃圾桶,夜裡則在街頭拿硬紙板當床。
八十年的除夕夜,曹慶更拜託十多位朋友自製便當捐給遊民當年夜飯,當他帶著便當到萬華龍山寺前發放,
親眼看到一位年近八十的老先生顫抖雙手拚命似地啃著雞腿時,
曹慶又哭了,他當下決心要挑起照顧遊民的責任。
這些年來,創世天天為遊民發便當,提供生活日常品,
農曆年前辦尾牙,並設立專為遊民服務的街友平安站。
帶著植物人和遊民走過十多載的風雨艱辛,
如今創世已從當年只有一張舊衣櫥當床的窘境,
發展到在全台有六家安養院,收容過四百多位清寒植物人,
並照顧五百多位遊民,
近年又開辦失智老人收容、老人益智中心服務。
更讓曹慶驕傲的是從當年的七百人開始,創世至今共收到三十一萬人次的捐款...而且每一筆錢全來自平凡的小老百姓,
創世沒有向任何大財團拿過分毫。
曹慶呢?今年已七十多歲的他,頭髮全白,皺紋多了,
但不變的是..即使頂著基金「董事長」的頭銜,
他仍是穿著地攤買的布鞋,以及一件袖口磨破的舊夾克,
夜裡就睡在病房樓上的小臥室,平時到醫院拿藥,為了省錢,更堅持要散步走去。
曹慶的辦公室裡,還有一張簡陋凌亂的國畫工具檯, 他最愛用棉花棒沾墨汁畫畫
(當年為植物人塗碘酒治褥瘡後養成的習慣) ! 畫好的作品裱框義賣換了錢,再給植物人添病床。
奉獻對他來說,早已是生命的全部。
二十年前如此,二十年後亦然。
春暖花開,但創世的植物人還在沈睡,如果你有機會拜訪創世的病房,不要忘記去看看牆角有一張保存完整、功成身退的舊衣櫥,還有董事長陳舊的辦公桌墊下,有一張泛黃的紙片,
上頭寫著:「蜀之僻,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
看完這篇故事,相信大家一定都有滿滿的感動在心中。
 
在台灣
這樣的菩薩真的不少
看完後才發現自己的渺小與膽小
 

2012-06-07 祈禱之手 愛與犧牲的故事

品格教育
祈禱之手 愛與犧牲的故事
德國藝術大師Albecht Durer有一幅名畫『祈禱之手』,這幅畫的背後有一則
愛與犧牲的故事。十五世紀時,在德國的一個小村莊裡,住了一個有十八個
孩子的家庭。父親是一名冶金匠為了維持一家生計,他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
生活儘管窘迫逼人,然而這個家庭其中兩個孩子卻有一個同樣的夢想。
他們是法蘭西斯和亞爾伯,兩人都希望可以發展自己在藝術方面的天份。
不過他們也瞭解到父親無法在經濟上他們兩到藝術學院讀書。晚上兩兄弟
在床上討論一番後,得到一個結論:以擲銅板決定─ 勝方到藝術學院讀書,
敗方則到礦場工作賺錢;四年後,在礦場工作的那一個再到藝術學院讀書,
由學成畢業那一個賺錢支持。結果弟弟亞爾伯勝出。
亞爾伯在藝術學院表現很突出,他的作品比教授的還要好。他畢業後,並沒有
忘記他的承諾,立刻返回自己的村莊,尋找四年來一直在礦場工作,供他讀書
的哥哥法蘭西斯。他返回家鄉那一天,家人為他準備了盛宴,慶祝他學成歸來。
席間亞爾伯起立答謝法蘭西斯幾年來對他的支持『現在輪到你了,哥哥我會全力
支持你到藝術學院攻讀,實現你的夢想!』親友目光都轉移到法蘭西斯身上,
只見法蘭西斯兩行眼淚直流。
他垂下頭邊搖頭邊說:『不....不....』他站起來,望著心愛的弟弟亞爾伯,握著
他的手說:『看看我雙手,四年來在礦場工作,毀了我的手,關節動彈不得,
現在我的手連舉杯為你慶賀也不可能,何況是揮動畫筆或雕刻刀呢?弟弟太遲了...
不過看到你能實現你的夢想,我十分高興。』
幾天後,亞爾伯不經意的看到法蘭西斯跪在地上,合起他那粗糙的手祈禱著:
「主啊!我這雙手已無法讓我實現成為藝術家的夢想,願您將我的才華與能力
加倍賜於我弟弟亞爾伯。」原本對哥哥已十分感激的亞爾伯,見到這一幕立刻
決定繪下哥哥的這一雙手。
時至四百五十年後的今天,亞爾伯‧丟勒的速寫、素描、水彩畫、木刻、銅刻
可以在世界各地博物館找到;不過最為人熟悉的,莫過於他的『祈禱之手』。
 

祈禱之手

2012-06-07 前南非總統 曼德拉的頓悟

品格教育
前南非總統 曼德拉的頓悟
----自己若不能把悲痛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
南非的民族鬥士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 1918- ),因為領導反對白人
種族隔離政策而入獄27 年(1962 - 1990),白人統治者把他關在荒涼的大西洋
小島羅本島上18年(1964-1982)。 當時儘管曼德拉已經高齡,但是白人統治者
依然像對待一般的年輕犯人一樣對他進行殘酷的虐待。羅本島位於離開普敦
西北方向 7 英里的桌灣,島上佈滿岩石,到處都是海豹和蛇及其他動物。
曼德拉被關在總集中營一個「鋅皮房」,白天打石頭,將採石場采的大石塊
碎成石料。有時從冰冷的海水裡撈取海帶,還做采石灰的工作。他每天早晨
排隊到採石場,然後被解開腳鐐,下到一個很大的石灰石田地,用尖鎬和
鐵鍬挖掘石灰石。因為曼德拉是要犯,專門看守他的人就有3個。
他們對他並不寬容,總是尋找各種理由虐待他。但是,當 1991 年曼德拉出獄當選總統(1994-1999 )以後,曼德拉在他的總統
就職典禮上的一個舉動震驚了整個世界。
總統就職儀式開始了,曼德拉起身致辭歡迎來賓。他先介紹了來自世界各國的政要,
然後他說,雖然他深感榮幸能接待這麼多尊貴的客人,但他最高興的是當初他被
關在羅本島監獄時,看守他的 3 名前獄方人員也能到場。曼德拉邀請他們站起身,
以便他能介紹給大家。曼德拉博大的胸襟和寬宏的精神,讓南非那些殘酷虐待了
他 27 年的白人無地自容,也讓所有到場的人肅然起敬。
看著年邁的曼德拉緩緩站起身來,恭敬地向 3個看守致敬,在場的所有的來賓
以至於整個世界都靜下來了。
後來,曼德拉向朋友們解釋說自己年輕時性子很急,脾氣暴躁,正是在獄中學會了
控制情緒才活了下來。他的牢獄歲月給了他時間與激勵,使他學會了如何處理自己
遭遇苦難的痛苦。他說,感恩與寬容經常是源自痛苦與磨難的,
必須以極大的毅力來訓練。
他說起獲釋出獄當天的心情:「當我走出囚室、邁過通往自由的監獄大門時,
我已經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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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6 L7:何謂保護令

高三上公民

何謂保護令

▲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保護令是法院核發之命令,可約束加害人之行為與義務,保障被害人權益及安全。

▲ 保護令種類
緊急暫時保護令,一般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

保護令聲請人

▲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均可聲請。

▲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得向其法院聲請。

▲ 緊急暫時保護令,被害人不得為聲請人。

如何聲請保護令

一、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

二、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應填具「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word),向法院聲請。(Adobe Acrobat 格式)

三、聲請通常保護令應填具「民事通常保護令聲請書」(word),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之聲請依被害人之住居所、相對人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提出聲請。(Adobe Acrobat 格式)

保護令審理程序

一、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無須經審理程序,法院受理聲請後,除有正當事由外,將會於四小時內核發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二、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法院得不經審理程序或於審理終結前,核發一般性暫時保護令。

三、通常保護令: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核發。

保護令內容

  • 禁 制 令:禁止加害人對你或其它家人施暴。
  • 禁 制 令:禁止加害人通話通信或其它騷擾的行為。
  • 遷 出 令: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住所。
  • 遠 離 令:命加害人遠離你的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你經常出入的地點。
  • 交 付 令:命加害人交出汽車、機車或其它有關你生活工作教育的必需用品。
  • 暫時監護令:命加害人交付子女給你,使你暫時擁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 禁止探視令:規定命加害人與子女面會方式或禁止加害人探視。
  • 給 付 令:命加害人負擔你的租金、扶養費。
  • 給 付 令:命加害人負擔你的醫療輔導、庇護場所或其它財物損害的費用。
  • 治 療 令:命加害人接受戒癮、精神、治療、心理輔導。
  • 給 付 令:命加害人負擔你的律師費用。
  • 其它保護令:命令其它可以保護你或你家人的必要措施。
    更詳細如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
  • 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
    四、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定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九、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十、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十一、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用。
    十二、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所得來源相關資訊。
    十三、命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保護令之有效期限

▲ 暫時保護令:從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

▲ 通常保護令:自核發起一年內有效,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延長時間為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違反保護令罪之罰責

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行、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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