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南科實中南科實中

2015-04-24 酒後駕車十大高風險族群

交通安全網頁

酒後駕車十大高風險族群(104-4-13)

資料來源:高雄市區監理所
資料內容:

  每當發生酒駕肇事案件,不知多少人哭斷腸,多少個家庭破碎,一聲聲的呼喚也叫不醒那固執的昏迷指數,再多的抱歉後悔也彌補不了痛失親人的悲憤,更無法撫平可能永遠的傷痛,再多的賠償及嚴厲罰則也僅是再一次的傷害折磨及無窮盡的罪贖罷了!高市所苓雅監理站特別針對高雄地區酒駕違規應接受道安講習人士分析統計其年齡分布及車種,列出酒駕十大高風險族群,是希望提供民眾多注意身邊酒駕高風險的家人,防制酒後駕(騎)車就先從「家人」做起!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5條暨刑法第185-3條等相關規定,酒精濃度超標之駕駛人應處行政罰如罰緩、吊扣(銷)駕照,甚至刑事罰如罰金、徒刑等刑責外,並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定期講習。

  多年來,高市所及苓雅監理站一直有辦理道路交通安全違規講習業務,自101年7月16日起更開辦「酒駕專班」;為能進一步有助於降低酒駕事故,苓雅監理站特別針對101年7月至104年3月16日期間,高雄地區因為酒駕違規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人員(共12,604人次),統計各年齡分布及車種供民眾參考。高危險人數年齡族群居首的是48歲(達404人次),第2名至第10名分別為47歲、45歲、38歲、46歲、51歲、39歲、50歲、44歲、41歲、53歲,其中高風險年齡族群普遍落在38~39歲、44~48歲及50~51歲間,因皆適值壯年之事業中堅,可見影響社會成本甚鉅;另最多酒駕車種仍以機車(79.3%)最多,研判與南部區域交通之代步工具有關,其他不同排名分布及統計可參閱圖表。

  如有其他任何酒駕講習相關疑問,可洽詢高市所苓雅監理站道安教室,電話為(07)2256595,歡迎多加利用。

2015-04-20 反詐騙宣導單

反詐騙宣導
一、依據內政部104年4月16日內授警字第1040890151號函暨教育部校安
中心104年4月20日公告事項辦理。
二、本宣導單係針對近期發生件數及財損金額偏高之詐騙類型,進行重點
宣導:
(一)假冒公務機構(含醫療院所及檢警等)詐財。
(二)ATM解除分期付款設定詐騙。
(三)購買遊戲點數詐財。

2015-04-20 法規宣導

性平網頁 104年3月10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30238號函:
(一)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部分包括(與教育網絡相關者)第2條新增目睹家庭暴力、騷擾及跟蹤之定義、第4條增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配合事項(教育主管機關:各級學校家庭暴力防治教育、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措施、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權益之維護等相關事宜)、第14條將目睹暴力之兒童及少年列入保護令保護範圍、第59條第3項修正將幼兒園之輔導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列為教育主管機關應辦理防治家庭暴力在職教育之對象、第60條將每學年應實施4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教育課程之「各級中小學」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63條之1新增,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
(二)上開第63條之1新增條文於未施行前,學校知悉學生因情感事件致生人身安全之顧慮時,倘屬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條所定之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應交由學校所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並研議相關輔導及保護措施。非屬性平法適用之事件,得透過學校學務與輔導處室之討論,研擬對該事件之危機因應、保護或輔導措施,以維護學生之人身安全,必要時並得協助學生向警方報案,由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等相關法律進行後續處理。

2015-04-20 校園情感/親密暴力事件防治教育宣導資源

性平網頁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課程教學教材與研究→教學參考資料。

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5/m5_05_01_index

2015-04-16 檢送國防部「抗戰勝利七十週年紀念圖徽甄選活動」簡章及海報 ...

全民國防專區
一、本(104)年適逢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70週年,國防部特規劃辦理紀念圖徽甄選活動,藉活動主題進一步引領青年學子瞭解抗
       日戰爭史實及緬懷先賢保家衛國之精神,俾凝聚國人全民國防共識。
二、徵稿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並鼓勵青年學子踴躍參與,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
簡章.doc未命名1_0000158A00_ATTCH2.pdf

2015-04-10 轉知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衛教宣導單張及短片等資訊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一、旨揭宣導短片及單張,係介紹藥癮為腦部疾病之概念及相關治療與求助管道等資訊,請轉知師生多加宣導運用。
二、前揭短片及單張電子檔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www.mohw.gov.tw)\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首頁\成癮治療項下藥癮治療宣導專區及紫錐花運動網站(http://enc.moe.edu.tw/)\文宣專區,歡迎下載運用。

2015-04-09 國防部「中華民國海軍」臉書專頁及國軍人才招募相關訊息

全民國防專區 一、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04年3月31日國海人培字第1040002542號函辦理。
二、配合國家兵役政策轉型為募兵制,請持續鼓勵適性青年報考國軍各就學、就業班隊,以提供學子生涯規劃多元選擇,俾為國家培育人才。
三、「中華民國海軍」(www.facebook.com/ROCNAVY.tw)臉書專頁;有關從軍生涯發展及各項待遇、福利訊息,請參閱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rdrc.mnd.gov.tw)。

2015-04-09 有關學校人員延遲法定通報之裁罰疑義及跨校案件法定通報之處理事宜 ...

性平網頁

一、依據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23260號函(併復)辦理。
二、上開來文引前內政部兒童局101年8月15日童保字第1010011785號函,就學校教育人員延遲通報之裁罰函釋認以校園性騷擾事件延遲通報之裁罰主管機關由教育單位主責較為適宜相關說明,前經本部於101年10月8日以臺訓(三)字第1010190118號函(諒達),周知各地方政府及學校,並副知前中部辦公室在案。本部函文已陳明,依內政部函釋,學校教育人員因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而延遲通報者,經地方政府(社政單位)查明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權法)第53條通報規定時,移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循行政程序裁處罰鍰(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第3項規定);必要時,並得提經其所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議決。

三、倘延遲通報之案件係經各教育主管機關審核所屬(轄)學校陳報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下簡稱校園性別事件)之相關資料時,發現學校通報時間已逾24小時(自知悉疑似事件時間起算),即屬符合上開第36條第3項第1款所定「違反第21條第1項規定,未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包括校安通報及法定通報)應予以處罰鍰者,各教育主管機關自得本權責循上開說明程序審議裁處。
四、另有關分屬不同學校未滿18歲之學生(以下稱當事人)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所屬學校是否需分別通報疑義,說明如下:
(一)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5點已定明「涉及多所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者,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應各自進行通報工作」。
(二)向社政單位進行法定通報部分,參考衛生福利部提供102年9月3日衛部護字第1021480151號函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之說明,未滿18歲之人犯法刑法第227條之罪時,倘當事人均為未滿16歲之人,則雙方就讀學校應分別向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性侵害事件;一方未滿16歲而他方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則由未滿16歲者就讀學校通報性侵害事件,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之學校,以及知悉當事人均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而發生合意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學校,倘認學生之行為有符合兒權法第53條各款情事者(認屬被害人者),則以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進行法定通報。
(三)另未滿18歲跨校學生間發生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依上開兒權法第53條第1項第6款「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之規定,由被害人學校為法定通報(涉及之學校均各自進行校安通報)。


教育部函.pdf衛生福利部函.pdf

2015-04-07 實踐大學辦理「性別平等宣導照片徵稿活動—性別平等我來照」歡迎本校師生教職員踴躍參 ...

性平網頁

一、透過攝影方式呈現性別平等意涵,增進多元性別了解與尊重,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促進校園性別平等,鼓勵全體師生教職員參與性別平等宣導活動,一同打造出性別友善校園。
二、活動辦法:請以攝影方式完成,已參加其他攝影比賽或活動之作品不得重複參加。
四、報名日期:3月23日(一)~4月30日(四)。
五、參加對象:
(一)投稿資格:實踐大學暨實踐大學策略聯盟高中全校師生教職員,每人限投兩件作品。
(二)全民票選:歡迎大家5月1日~5月20日至Facebook「蜂鳥志工粉絲團」為投稿作品按讚,一人限投一票。
六、投稿方式:網路報名:進入報名網址填寫報名資料,報名網址:http://goo.gl/forms/Lq5ZEFXpkM
七、更多詳細資料與報名網址請參閱活動簡章、海報。

八、活動聯絡人:諮商輔導二中心 吳宸希老師 (07)667-8888分機3285。

九、活動簡章如附件。

LINK2.pdf

2015-03-3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小組-104年度「推動課程 ...

性平網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提供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及教育部主管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於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特於旨揭小組下設「推動課程教學諮詢服務中心」及「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學校」,各中心分置諮詢委員11人,並提供下列實施要項之諮詢服務:

(一)推動課程教學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學校: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1、協助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
2、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調查。
3、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懷孕事件處理概況彙報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之相關事務。

(二)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學校(承辦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提供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之諮詢服務。
2、提供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程序之諮詢服務。
3、協助建立校園性別事件之處理流程及機制。
4、提供學校校園性別事件申請調查、檢舉或申復之諮詢服務。
5、協助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培訓及建立事宜。
6、提供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輔導協助之諮詢服務。
7、其他有關校園性別事件防治之相關事務。
三、前開諮詢服務以電話諮詢為主,亦可採書面諮詢(E-Mail)方式。各校如有相關問題,得自行與諮詢委員聯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小組-104年度「推動課程與教學諮詢服務中心學校」實施計畫(核定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