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提供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及教育部主管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於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特於旨揭小組下設「推動課程教學諮詢服務中心」及「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學校」,各中心分置諮詢委員11人,並提供下列實施要項之諮詢服務:
(一)推動課程教學諮詢服務中心(承辦學校: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1、協助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評量與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
2、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調查。
3、協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懷孕事件處理概況彙報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教學之相關事務。
(二)校園性別事件諮詢服務中心學校(承辦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提供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之諮詢服務。
2、提供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程序之諮詢服務。
3、協助建立校園性別事件之處理流程及機制。
4、提供學校校園性別事件申請調查、檢舉或申復之諮詢服務。
5、協助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培訓及建立事宜。
6、提供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輔導協助之諮詢服務。
7、其他有關校園性別事件防治之相關事務。
三、前開諮詢服務以電話諮詢為主,亦可採書面諮詢(E-Mail)方式。各校如有相關問題,得自行與諮詢委員聯繫。
國防部辦理104年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結合國防專業與軍事特色,以「寓教於樂」之活動方式,實施多元化教學,藉實訓、實作、實況,引導青年體驗國防對國家安全之重要,強化青年對國防事務認知,建立全民國防共識,激發全民防衛國家意識。
二、參加對象(均須具中華民國國籍):
(一)金門、馬祖、澎湖、成功嶺、航空、鐵衛戰鬥營、傘訓特戰營、兩棲勇士挑戰營、海上生活體驗營、航空科技體驗營、軍樂(具管樂專長並自備樂器)、儀隊體驗營、新聞研習營、國防科學基礎實作研習營等14個營隊: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國中應屆畢業生及民國7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二)科學體驗營:國中在學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三)醫學研習營:各公(私)立高中在學學生(不含國中應屆畢業生)。
三、參加資格:
身心狀況良好、身體機能健全,無其他痼疾。
四、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暑期戰鬥營:
1.辦理單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
2.網路報名:每人以報名1個營隊1個梯次為限
自民國104年3月30日0800時起至4月10日1700時止,於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報名網站(https://camp.gpwb.gov.tw)開放網路報名選擇營隊及梯次,並取得參加抽籤資格。
3.錄取作業:
(1)配合國防部記者會時機,於4月中旬辦理電腦公開抽籤作業,決定錄(備)取名單。
(2)於報到當日,如各營隊尚有餘額,辦班單位得由該梯次備取人員依序辦理遞補,惟不得逾接訓員額。
(3)軍樂體驗營錄取作業由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依學員報名資料、樂器專長,召開錄取作業會議,決定錄(備)取人員名單。
(4) 上開錄取通知將以簡訊為主,E-mail為輔。
4.郵寄報名表暨審查作業:前項錄取人員,於5月15日17時前,依報名系統所示步驟,填寫線上報名表資料,列印報名表後,黏貼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於簽名欄親筆簽名,學校教官及家長(或監護人)於分別於同意欄親筆簽名及蓋章,郵寄至各營隊辦理審核,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5.補正程序:前項書面報名表如有缺漏或資料不足,由各營隊通知錄取人員,於5月22日17時前完成補件(以郵戳為憑)。
6.備取人員遞補作業:各營隊正取人數不足時,由各辦班單位於5月29日前,通知備取人員郵寄相關報名資料,完成遞補作業。
(二)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
1.辦理單位: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
2.活動日期:104年7月8日至7月10日,計3天2夜。
3.活動地點: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高雄市鳳山區凱旋路1號)。
4.報名日期:自104年5月4日至5月10日止。
5.報名方式:請上中正預校報名網頁(http://www.ccafps.khc.edu.tw),依報名系統指示操作報名程序即可。
6.錄取作業:由中正預校辦理公開抽籤錄取作業,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04年6月5日公布於該校報名網頁。
7.報到時間及地點:請於104年7月8日上午0830時至0900時,至中正預校會客室完成報到。
8.報到及活動結束時,中正預校將提供專車接送(高雄火車站),發車時間將公布於報到通知書。
(三)國防醫學院醫學研習營:
1.辦理單位:國防醫學院。
2.活動日期:104年8月3日至8月8日,計6天5夜。
3.活動地點:國防醫學院(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4.報名日期:自104年4月3日至5月10日止。
5.報名方式:請上國防醫學院網站(http://www.ndmctsgh.edu.tw)下載「醫學研習營」報名表,依規定填妥後於民國104年5月10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防醫學院,始完成報名手續。
6.錄取作業:依報名學員佐證資料評定分數高低,並由國防醫學院召開錄取作業會議,決定錄(備)取人員名單。
7.報到時間及地點:請於104年8月3日1100時至1330時,至國防醫學院活動中心完成報到。
8.報到及活動結束時,國防醫學院將提供專車接送(昆陽捷運站及臺北火車站),發車時間將公布於報到通知書。
(四)活動簡章請逕向「國軍各地區人才招募中心」、「高中(職)以上學校教官室」及「高鐵站憲兵連絡組」索取,或至「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
五、活動費用、繳納方式及通訊地址:
(一)參加活動學員,應於報到時繳交膳食、保險、洗滌等費用,並依「國軍各級單位現金會計作業規定」,以保管款科目列帳管理。
(二)保險契約依各營隊與保險公司實際簽訂內容為主,保險期程自活動報到時起至活動結束日2400時止。
(三)活動行程結束後,如遇足以影響學員安全之天然災害或事變,造成無法按時解散(返航),滯留期間,膳食、保險所需費用,由參訓學員依每日膳食及保險收費標準,向辦班單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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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營隊 名稱 |
活動 費用 |
費用說明 |
連絡人 暨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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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門 戰鬥營 |
每人 1,480元 |
膳食費1,000元 洗滌費180元 保險費300元 |
通訊地址: 金門郵政90675附8號信箱 連絡人:彭志凌 電話:082-332863,0985855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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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祖 戰鬥營 |
每人 1,345元 |
膳食費624元 洗滌費340元 保險費381元 |
通訊地址: 馬祖南竿郵政90663附5號信箱 連絡人:陳仁光 電話:0836-25435,096333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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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澎湖 戰鬥營 |
每人 1,015元 |
膳食費367元 洗滌費270元 保險費378元 |
通訊地址: 澎湖馬公郵政90660附4號信箱 連絡人:王蓉甄 電話:06-9266200,098019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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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功嶺戰鬥營 |
每人 622元 |
膳食費372元 洗滌費100元 保險費150元 |
通訊地址: 臺中成功嶺郵政90716號信箱 連絡人:李岳霖 電話:04-23384263,0982205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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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傘訓 特戰營 |
每人 1,112元 |
膳食費542元 洗滌費220元 保險費350元 |
通訊地址: 屏東郵政90804號信箱 連絡人:徐家紘 電話:08-7512403,0977507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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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兩棲 勇士 挑戰營 |
每人 850元 |
膳食費440元 洗滌費150元 保險費260元 |
通訊地址: 左營郵政90199附109號信箱 連絡人:林志龍 電話:07-5852431,091183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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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上 生活 體驗營 |
每人 815元 |
膳食費495元 洗滌費100元 保險費220元 |
通訊地址: 左營郵政90220附106信箱 連絡人:王逸凱 電話:07-5836582,098030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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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航空 戰鬥營 |
每人1,042元 |
膳食費432元 洗滌費340元 保險費270元 |
通訊地址: 岡山郵政90277附2號信箱 連絡人:吳宜峯 電話:07-6253390,0980-75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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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航空 科技 體驗營 |
每人 690元 |
膳食費450元 洗滌費145元 保險費95元 |
通訊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198號 連絡人:蔡明朗 電話:07-6260584,0982-27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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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鐵衛 戰鬥營 |
每人 945元 |
膳食費432元 洗滌費213元 保險費300元 |
通訊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175號 連絡人:林紹文 電話:02-22913407,098015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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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軍樂 體驗營 |
每人 1,837元 |
膳膳食費525元 洗滌費155元 保險費105元 講師費1,052元 |
通訊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807號 連絡人:陳皓霖 電話:02-25338306,092052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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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儀隊 體驗營 |
每人 785元 |
膳食費525元 洗滌費155元 保險費105元 |
通訊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111號4樓(陸軍儀隊) 連絡人:陳俊瑋 電話:02-28851205,098245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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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聞 研習營 |
每人 579元 |
膳食費340元 洗滌費165元 保險費74元 |
通訊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70號 連絡人:江景元 電話:02-28914875,0985396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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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國防科學基礎科技 實作 研習營 |
每人 579元 |
膳食費340元 洗滌費165元 保險費74元 |
通訊地址: 桃園縣大溪鎮石園路75號 連絡人:林三郎 電話:03-3809016,0972096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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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科學 體驗營 |
每人 590元 |
膳食費270元 洗滌費70元 保險費50元 紀念制服200元 |
通訊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凱旋路1號 連絡人:戴瑋辰 電話:07-7414188轉5522 093196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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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醫學 研習營 |
每人 5,500元 |
膳食費2,200元 (含兩次餐會及外燴) 洗滌費250元 保險費100元 演講鐘點費660元 場地佈置器材出租330元 制服及營隊紀念品1,800元 手冊費160元 |
通訊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連絡人:張語恬 電話:02-87926692,0960167445 |
六、天然災害等影響應變:
(一)颱風 (營隊所在縣市政府宣布停課):
1.授權各軍司令部評估各營隊所在地颱風影響層面後,報部核備「延後一日報到」或「延期一週」辦理,第二日如仍停課,該梯次取消活動。
2.活動期間如遇颱風,各課程改於室內實施。
(二)不良天候:
金門、馬祖、澎湖戰鬥營:報到日1500時前,如因屏東、松山、金門、馬公、南竿機場天氣情形軍機無法起降,學員移至國防大學政戰學院(北投復興崗營區)待命,迄次日1500時仍不宜飛行,則該梯次活動取消。
(三)地震、海嘯等天然災害或其他:各營隊所在縣市如列為災區,未完成報到者,活動取消;已完成報到者,由辦班單位視救災狀況停止活動或解散,並辦理退費。
(四)活動期間如遇足以影響學員安全情形,各營隊得依實際狀況提前(延後)結訓。
七、一般規定:
(一)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如開放性肺結核……等不適宜激烈運動之病症)、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所稱之毒品或懷孕者,不得報名。隱匿不報,而於活動中致生事故者,由參訓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報到後發現有不得報名之病症者,辦班單位即核予退訓。
(二)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並自行妥善保管。
(三)學員報到後,活動期間因特殊事故無法完成訓期者,由辦班單位依實際剩餘天數,退還膳食費用。
(四)學員以整齊、簡單、樸實之穿著報到,並由辦班單位管制逕行勸導,要求參訓學員勿著奇裝異服報到。
(五)因應智慧型手機普及化,活動期間由各辦班單位依營區特性規範,負責管制學員使用手機相關事宜。
(六)延後結訓營隊,依實際天數收取學員膳食及保險費。
(七)本活動有關個人資料保護資料請詳閱線上報名系統公告網站。
(八)本案承辦單位聯繫資料: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
電話:02-85099075、傳真:02-85099089
住址:郵遞區號104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博愛樓6樓)。
八、活動日程及內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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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營隊 名稱 |
活動時間 |
報到地點 報到時間 |
活動 地點 |
報名限額 |
課程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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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 門 戰鬥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6-10日 第二梯 7月13-17日 第三梯 7月20-24日 |
地點: 臺北松山軍用機場(臺北市民權東路4段121號) 時間: 0900-1000 |
金門 防衛 指揮部 |
每梯120人 男生60人 女生60人 |
鋼鐵戰士巡禮(擎天廳、排雷紀實館、明德公園暨胡璉將軍館參觀、戰車展示及體驗)、戰技達人(兩棲蛙人戰技訓練及展示)、戰地歷史回顧、百步穿楊實彈射擊、戰地民俗文化體驗、忠烈殿緬懷先賢先烈、太武山登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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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 祖 戰鬥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6-10日 第二梯 7月13-17日 第三梯 7月20-24日 |
地點: 臺北松山軍用機場(臺北市民權東路4段121號) 時間: 0700-0800 |
馬祖 防衛 指揮部 |
每梯120人 男生60人 女生60人 |
卡蹓之旅、百發百中實彈射擊、240火砲操作、鐵甲武士 甲車體驗、重砲射擊體驗、戰地風情、操舟、雲台山、北海坑道巡禮及民俗文物館參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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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澎 湖 戰鬥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6-10日 第二梯 7月13-17日 第三梯 7月20-24日 |
地點: 臺北松山軍用機場(臺北市民權東路4段121號) 時間: 1430-1530 |
澎湖 防衛 指揮部 |
每梯120人 男生60人 女生60人 |
核生化防護體驗、兩棲戰技操演暨擒拿術訓練、突擊吊橋觀摩、M60A3戰車介紹、甲車乘坐體驗、澎湖懷古巡禮及澎湖生活館參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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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傘 訓 特戰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6-10日 第二梯 7月13-17日 第三梯 7月20-24日 |
地點: 屏東火車站前-唐榮國小 時間: 1300-1500 |
空降訓練中心 |
每梯100人 男生50人 女生50人 |
擺盪著陸、跳臺側滾、機身訓練、高塔訓練、吊架訓練、野外求生辨識、綜合防身術、步槍實彈射擊、陸航直昇機及特戰裝備展示、參觀神龍小組及各型跳傘演練、隊史館巡禮、肝膽相照、營火晚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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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功嶺戰鬥營 4天3夜 |
第一梯 7月7-10日 第二梯 7月14-17日 第三梯 7月21-24日 |
地點1: 臺中新烏日台鐵站 時間: 1100-1400 地點2: 臺中烏日高鐵站 時間: 1100-1400 |
成功嶺 |
每梯90人 男生50人 女生40人 |
M249機槍射擊、夜戰訓練、模擬器射擊、團體成長探索、營火晚會、領導智能、雲豹裝甲運兵車諸元介紹及乘載體驗、肝膽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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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兩 棲 勇 士 挑戰營 4天3夜 |
第一梯 6月29-7月2日 第二梯 7月6-9日 |
地點: 新左營火車站2樓出口處 時間: 1300-1500 |
左營 海軍 基地 |
每梯140人 男生70人 女生70人 |
水上求(救)生訓練、沙灘競技、野外求生訓練(野外植物識別、野外住屋搭建、野外取火、取水、陷阱製作、無聲武器【竹木製弓箭、吹箭】等體驗、索降訓練(繩結法教學、繩索下降、突擊吊橋、繩索攀爬課程)、戰鬥晚會、AAV7兩棲突擊車搭載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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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上 生活 體驗營 4天3夜 |
第一梯 6月29- 第二梯 7月6-9日 |
地點: 高雄捷運左營站2號出口廣場 時間: 1300-1400 |
左營 海軍 基地 |
每梯80人 男生40人 女生40人 |
各式艦艇及反潛航空大隊參訪、海上航行生活體驗(手旗信號識別、掛旗操演觀摩、航海瞭望暨舵手訓練觀摩體驗、救火堵漏操演觀摩)、艦艇常規、天文觀測教學、艦艇備戰操演海上訓練、左營軍港搭乘LCM泛水、北港搶灘動態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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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航 空 戰鬥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6-10日 第二梯 7月20-24日 |
地點: 高雄岡山火車站 時間: 1300-1500 |
空軍 官校 |
每梯110人 男、女不拘 |
C-130運輸機飛行同乘體驗、360度迴旋儀、錯覺機、T-34、AT-3教練模擬機體驗、國防文物軍事遺址巡禮、F-16A、S-70C戰機地面展示、輕兵器射擊、核生化防護體驗、合理冒險訓練、軍史館巡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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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航空 科技 體驗營 4天3夜 |
第一梯 7月13-16日 第二梯 7月27-30日 |
地點: 高雄岡山火車站 時間: 1300-1500 |
空軍 航空 技術 學院 |
每梯60人 男、女不拘 |
飛航管制塔臺模擬儀操作、軍事氣象及災害天氣(觀)預測、摩斯密碼初探電報實作、降落傘水火箭製作、軍史遺蹟參訪(漯底山風景區)、模擬機操作、飛機地面裝備陳展、單機空中動態表演、空軍軍史館參訪AT-3模擬機、T-34模擬機及錯覺機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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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鐵 衛 戰鬥營 5天4夜 |
第一梯 7月06-10日 第二梯 7月13-17日 |
地點1: 板橋火車站憲兵服務臺時間: 1400-1500
地點2: 憲兵訓練中心 會客室 時間: 1430-1500 |
五股 憲兵 訓練 中心 |
每梯100人 男生45人 女生55人 |
發現柯南-犯罪調查現場體驗、90手槍實彈射擊、CQB限制空間戰鬥、護身倒法攀降、攀岩、擒拿、憲兵學校巡禮暨戰技操演觀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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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軍 樂 體驗營 5天4夜 |
一梯次 7月20-24日 |
地點: 復興崗校區大門口 時間: 0900-1000 |
復興崗校 區 |
每梯70人 男生35人 女生35人 |
認識軍禮部隊、管樂吹奏法及要領、行進樂隊吹奏法及轉法要領、管樂合奏、參訪示範樂隊及總統府,並辦理成果發表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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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儀 隊 體驗營 5天4夜 |
一梯次 7月20-24日 |
地點: 復興崗校區大門口 時間: 0900-1000 |
復興崗校 區 |
每梯100人男生50人 女生50人 |
1.軍禮體驗: 觀摩三軍儀隊軍禮,感受莊嚴隆重之氣氛,並體驗儀隊基本動作、儀態及紀律訓練。 2.駐防點體驗: 參訪慈湖(後慈湖)及總統府降旗典禮,讓學員瞭解國軍儀隊任務狀況。 3.操槍體驗: 依照學員槍法學習程度實施分組,分別教授基礎、進階及特技槍法,並由資深國軍儀隊幹部針對各組程度設計隊形操演,於結訓實施成果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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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 聞 研習營 3天2夜 |
一梯次 7月1-3日 |
地點: 復興崗校區大門口 時間: 0800-0930 |
復興崗校 區 |
每梯80人 男、女不拘 |
主播播報技巧與口語訓練、參訪軍事新聞通訊社、青年日報社、漢聲廣播電台、新聞實務座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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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國防科學基礎科技 實作 研習營 |
一梯次 7月1-3日 |
地點: 理工學院大門會客室 時間: 0900-0930 |
中正嶺 校區 |
每梯60人 男女不拘 |
瞭解國防航太工業科技原理課程,並安排「攔截導彈、網網相連、衝鋒陷陣、乘風高飛、陣地轉移、難逃法眼」等實作活動暨實驗室參訪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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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科 學 體驗營 3天2夜 |
一梯次 7月8-10日 |
地點: 中正預校大門會客室 時間: 0830-0900 |
中正 預校 |
每梯60人 男女不拘 |
自然科學活動(物理、化學實驗活動)、水上活動(浮橋遊戲、水上排球)、星光夜語(小組交流)、科學館(化學、物理體驗課程)、趣味數學研習、全民國防教育、團(輔)康、十面埋伏科學闖關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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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醫 學 研習營 6天5夜 |
一梯次 8月3日- 8月8日 |
地點: 國防醫學院大門口廣場(致德堂外側) 時間: 1100-1330 |
國防醫學中心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 |
每梯120人男生60人 女生60人 |
1.醫學體驗課程 (軍陣醫學、法醫學及急診醫療)。 2.牙醫體驗課程(口腔疾病認識、牙模製作實驗室參訪)。 3.生理體驗課程(基礎生理構造及基礎生理反應實驗課程) 4.藥學總論課程(藥物來源、研發、製造藥劑等課程)。 5.護理實習體驗(基礎護理知識、公衛體驗、流行病學等介紹) 6.三軍總醫院參訪(眼科部、高壓氧治療中心等)。 |
附件1
少年法律(文字/漫畫)專刊(運用參考)
網址:http://www.mdnkids.com.t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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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
加入幫派犯法嗎?(漫畫) |
http://www.mdnkids.com.tw/comiclaw/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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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毒品 免受幫派控制(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9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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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幫派 保障權益(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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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加入幫派 自首可減刑或免責(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0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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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派吸收成員 青少年勿盲從(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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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幫派 害人害己(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8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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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毒品 販賣不得(漫畫) |
http://www.mdnkids.com.tw/comiclaw/18.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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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會有哪些後果?(漫畫) |
http://www.mdnkids.com.tw/comiclaw/45.s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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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毒品轉送他人,可以免罪嗎?(漫畫) |
http://www.mdnkids.com.tw/comiclaw/94.s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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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運毒品 小心誤觸法網 (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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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毒品 觸法傷身(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2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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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惹毒品 悔恨終身(文字) |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1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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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
欺負弱小 侵害人權(漫畫) |
http://www.mdnkids.com.tw/comiclaw/3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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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小霸王(漫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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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大絕招 化解校園霸凌(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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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霸凌 別求助黑幫(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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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 可申請調查(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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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霸凌同學 恐觸犯刑責(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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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 應化戾氣為祥和(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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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辱罵PO上網 行為可惡又犯法(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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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取並損毀同學物品 是霸凌行為(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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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死亡傷病及其家庭災害慰勞實施規定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事項,辦理替代役役男(以下簡稱役男)死亡傷病及家庭遭遇特別災害慰勞事宜,特訂定本規定。
二、慰勞之對象如下:
(一)因公、意外或因病致死亡役男之遺族。
(二)因公、意外或因病致重傷病住院之役男。
(三)因公、意外或因病致傷病住院之役男。
(四)因公致傷病門診手術之役男。
(五)經核定傷病停役之役男。
(六)家庭遭遇特別災害之役男。
前項第六款役男家庭經役政機關核列為生活扶助戶者,另依服兵役役男家屬急難慰助金發放基準表辦理救助,不適用本規定。
三、本規定用詞定義如下:
(一)因公:指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
(二)重傷病:指經醫院通報(證實)受傷或罹病程度已達危害生命狀態,毀敗或嚴重減損身體主要機能之一,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三)特別災害:指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天然災害或外在不可抗力之情事。
(四)家庭:指役男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
四、慰勞方式如下:
(一)致送慰勞金:依替代役役男死亡傷病慰勞金發放給與基準表及替代役役男家庭遭遇特別災害慰勞金發放給與基準表(如附表一及附表二)辦理。
(二)致送慰勞品、慰勞函、輓幛或參加公(家)祭等。
五、同一事故之慰勞金發給,以核定一種及發放一次為限。但因同一事故傷病情勢加劇而致達重傷或死亡者,得補發其差額。
前項規定,於因同一事故傷病而停役者,不適用之。
役男於服役期間自殺死亡者,以因病死亡論。但因犯罪致死亡、傷(重)病住院或門診手術者,不發給慰勞金。
六、領受死亡役男慰勞金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外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但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父母雙亡而原負扶養死者責任之同胞兄姊。
(五)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但以其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各款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而無法協議時,慰勞金應平均領受。
第一項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慰勞金由其餘同序列或下序列遺族領受之:
(一)拋棄領受權利。
(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三)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
(四)經褫奪公權終身。
七、本規定所需經費分別於公務預算及研發替代役基金年度預算內支應。
八、慰勞金發放作業程序規定如下:
(一)本部役政署:
1.接獲替代役役男重大事件通報後,應即辦理相關作業,並派員慰勞或逕匯役男郵局帳戶。
2.派員發放慰勞金時,填具「內政部役政署發給替代役役男慰勞金」領據(如附表三),或購買等值慰勞品,於實施慰勞後,檢據核銷。
3.每月依據核定役男傷病停役資料,辦理發放慰勞金並逕匯役男郵局帳戶。
4.接獲徵集地縣(市)政府所提供役男家庭遭遇特別災害相關資料後,辦理發放慰勞金並派員慰勞或逕匯役男郵局帳戶。
(二)服勤(用人)單位、縣(市)政府:
1.服勤(用人)單位接獲役男死亡、傷病等情事者,並經查證屬實後,於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與意外事件通報表詳細記載役男死亡傷病項目別(如基準表項目),即時通報本部役政署。
2.徵集地縣(市)政府接獲役男家庭遭遇特別災害情事時,應提供相關資料函報本部役政署。
3.配合本部役政署會同發放慰勞金或代為轉發。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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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死亡傷病慰勞金發放給與基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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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金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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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 |
因病 或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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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者 |
三萬 |
一萬 |
一、因公定義:指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各款所定情形。 二、重傷病定義:指經醫院通報(證實)受傷或罹病程度已達危害生命狀態,毀敗或嚴重減損身體主要機能之一,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三、因公傷病住院者,先以表列項目第五項基準發給,後續依役男住院日數補發差額。 四、表列項目第三項至第六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以購買等值物品慰勞代之。 |
|
二、重傷病而住院者 |
三萬 |
一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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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傷病而連續住院達七日以上者 |
一萬 |
二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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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傷病而連續住院達四日以上者 |
五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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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傷病而住院者 |
三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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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傷病而門診手術者 |
一千 |
不予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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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傷病停役且連續服役滿六個月者 |
三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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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傷病停役者 |
一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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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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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役男家庭遭遇特別災害慰勞金發放給與基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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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受災情形 |
金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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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魚塭)埋沒或流失 |
零點五公頃以上 |
五千 |
一、旱災之核發標準得比照颱風、水災之農田埋沒、流失規定辦理。 二、房屋失火及漁民之漁船毀壞情形比照房屋之全倒、半倒核發基準辦理。 三、農作物、漁產損失慰勞部分,其核發標準依照颱風、水災之農田(漁塭)埋沒、流失規定辦理。 四、房屋以役男戶籍地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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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點一公頃以上未達零點五公頃 |
二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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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塌 |
全倒(倒塌面積三分之二以上) |
一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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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倒(倒塌面積三分之二) |
五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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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淹水 |
淹水達一百公分以上 |
五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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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 |
三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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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達二十公分以上 |
二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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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死亡或失蹤 |
一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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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 |
五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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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領 據
茲 領 到
內政部役政署發給慰勞金新臺幣 元整
慰勞事由:替代役役男 死亡(傷病)慰勞
具領人: 簽章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教學、研究及評鑑等工作,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資料庫」(以下稱本資料庫)以供各界參酌,為維護本資料庫之公正性及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以下簡稱師資人才)之專業性,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資料庫設置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中文版」(https://www.gender.edu.tw/),並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秘書單位以線上受理師資人才之採認申請、公告及本資料庫更新維護工作。
三、申請本資料庫之師資人才採認,應符合下列指標條件至少三項,並提供相關之佐證資料:
(一)曾任或現任下列委員會之委員:
1、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2、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或工作小組。
3、各直轄市、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或性別平等委員會。
4、各直轄市、縣(市)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5、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6、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二)曾發表或出版具性別平等意識之相關著作至少二篇。
(三)近三年內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授課或教學經驗。
(四)近三年內具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實務經驗。
(五)近五年內曾參加本部、大專校院辦理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研習至少二十小時。
(六)曾參與各部會辦理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之評鑑、訪視。
四、本資料庫之師資人才得自行申請採認或由下列機關(構)、團體初審後推薦之:
(一)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構)或研究單位。
(二)政府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或公私立研究機構之相關教學或研究單位。
(三)政府核准立案之民間團體,其設立三年以上,且具性別平等推動經驗。
五、推薦機關(構)、團體,應就其所推薦人選進行初審,再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採認。
六、師資人才申請採認之審核工作,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社會推展組組成審核小組辦理,審核之結果經提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採認為師資人才,列入線上系統公告以提供查詢;申請者若未通過審查,得重複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採認。
七、本資料庫之資料修正維護作業原則如下:
(一)本部應對本資料庫進行滾動式管理,每年九月通知師資人才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二)師資人才基本資料(包括姓名、服務單位、職稱、最高學歷、個人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個人網址)、審核指標內容、專業背景資料有異動或其他更正必要者,應由師資人才本人主動通知本部更正或補充。
八、列入本資料庫之師資人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社會推展組會議審核後,提報委員大會通過後應予除名:
(一)經師資人才本人提出不續任。
(二)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
九、本要點之訂定及修正,應經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