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96925號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111年9月30 日社家幼字第1110661048號函辦理。
二、社家署為推廣111年度「臺灣女孩日」設計《從前從前· 現在現在·以後以後》情境式手遊,並辦理4場實體巡迴試 玩推廣活動,邀請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教育工作者、校園 社團幹部及公私部門社會工作人員共同參與,以利於工作 場域中帶領兒童及少年透過遊戲體驗,學習「察覺自我與 情緒管理」、「情感的表達與溝通」及「情感關係與處 理」三大議題。
三、相關實體宣導活動時程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二)活動場次: 1、臺北場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時至16 時 2、臺東場111年10月23日(星期日)下午14時至16 時 3、臺中場: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時至16 時 4、高雄場111年10月30日(星期日)下午14時至16 時
(三)活動報名連結:https://www.clubon.space/products /everafter
(四)活動聯絡人:聚樂邦,0975-917968(上午10 時至下午18時)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7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70729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93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四、教育部鼓勵學校可自行配合校務活動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採鼓勵性質非強制規定),規劃議題及內容可廣納多元性別族群議題,如關注性少數、女性勞工權益等。
因應資訊安全規範,本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將由原網址(http://gender.nhes.edu.tw/)更改為「https://gender.nhes.edu.tw/」,以增加網站安全性,敬請協助公告周知,自111年9月30日起使用新網址進入網站,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9378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性別平等意識及引導關注不利處境者(性別與原住民族、新移民、身心障礙、年齡、農村與偏鄉地區、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者等因素交織),行政院辦理旨揭徵件比賽及真人圖書館巡迴講座及廣播等推廣活動。
三、本次徵件比賽共有17篇得獎作品,作品集電子檔可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頁(網址:https://gec.ey.gov.tw/Page/408BD2A0E7A1070B)下載;請參考運用並作為性別平等對內訓練及對外宣導之媒材。
一、依據本署111年4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6574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使有意願投稿之教師有更充裕時間準備,旨揭甄選活動延長至111年10月14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相關內容摘要如下:
(一)收件單位:稿件逕送國立和美實驗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二)參加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每組最多三名,不限同一所學校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三)投稿所需相關表件格式可至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教案甄選」活動專區(http://gender.nhes.edu.tw/lesson.html)下載。
(四)獲獎者由承辦單位安排,需於頒獎典禮當天出席受獎及依主辦單位需求進行發表(每件得獎教案,至少需1人出席)。
三、倘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使採線上教學方式授課,授課實況錄影可檢附線上課程錄影檔案。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名冊
編號 |
擔 任 職 務 |
姓名 |
性別 |
|
1 |
主任委員 |
蔡O輝 |
男1 |
|
2 |
執行秘書 |
彭O娟 |
女1 |
|
3 |
性 平 委 員 |
教 師 代 表 |
黃O凰 |
女2 |
4 |
邱O銘 |
男2 |
||
5 |
李0秀 |
女3 |
||
6 |
林O |
女4 |
||
7 |
康O倫 |
女5 |
||
8 |
陳O美 |
女6 |
||
9 |
蔡O哲 |
男3 |
||
10 |
郭O伶 |
女7 |
||
11 |
吳O翰 |
男4 |
||
12 |
謝O珊 |
女8 |
||
13 |
職工代表 |
趙O萱 |
女9 |
|
14 |
董O珊 |
女10 |
||
15 |
家長代表 |
黃O偉 |
男5 |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7月27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100101號函暨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0年7月26日院臺性平字第1100180752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論壇係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與捷克布拉格市政府共同辦理之線上論壇,由我國婦女賦權無任所大使林静儀女士及布拉格市長賀吉普(Zdenk Hib)先生共同開幕,台捷雙方並就女性參政、性別主流化、研究創新中的性別平等及婚姻平權等相關議題進行分享與交流,活動介紹及議程詳附件2。
三、會議於本年8月4日臺北時間下午3時30分,布拉格時間上午9時30分召開,全程採同步直播方式(論壇連結網址:https://reur1.cc/ZGdnKV)免報名參加,請鼓勵所屬派員參加。
四、會議資料陸續更新中,請至下列網址自行下載參用(https://www.dropbox.com/sh/g0dsb83yu779k12/AAC2y4Z5JvydRsOyAvAUPBe ia?dl=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