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因應 Omicron 新型變異株威脅與社區傳播風險高,為兼顧校園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強化學校工作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之健康管理規範,教育部將「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及提醒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完整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規範等相關防疫措施納入修正。
二、旨揭指引增列教學活動(十)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十一)表演藝術類團隊(社團)練習等規範,請相關領域教師及活動承辦人員留意遵守。爰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1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72676 號函頒(諒達)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因應 COVID-19 防疫注意事項」、 110 年 11 月 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49011 號函頒(諒達)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 110 學年度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停止適用。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下列聯絡窗口:
(一)本指引相關疑義: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安組陳小姐 04-37061357
2、公私立幼兒園:學前組林小姐 02-77367458
(二)課程教學(含線上教學、戶外教學活動、社團活動):
1、國中小組:鄧小姐 02-77367749(戶外教學)
2、高中組:周小姐 04-37061628(線上教學)、黃小姐 04-37061172(戶外教學)
3、學安組:黃小姐 04-37061303 (社團活動)
4、表演藝術類:本部師藝司曾小姐 02-7736-6226 、廖小姐 02-7736-6223
(三)校園開放:學安組陳先生 04-37061345
(四)運動賽事及游泳課程:本部體育署徐小姐 02-877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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