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路權的基本概念,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
權利:行人專用道和行人穿越道,是專門提供行人使用的。
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專用道;在行人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
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
義務:行人應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並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
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
研究顯示,要有效制止霸凌事件,受凌者及旁觀者佔舉足輕重地位。當遇到霸凌情形時,一方面要勇於說出你的想法,很明確果決的告訴對方「我不喜歡你這樣對我」、「請你立刻停止你的行為」、「你的行為已違反校規,我要報告老師」,才不會讓霸凌者知難而退,不致進一步發生霸凌事件;另一方面要勇於向老師或家長報告請求協助,讓大人適時介入,才能使霸凌事件及早落幕。有關各級反霸凌專線如后:
*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園暴力事件專線(24小時):0800-200885(耳鈴鈴幫幫我)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0800-580780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哎唷喂呀兒童專線:0800-003-123
Swimming 允許游泳 | Surfoard riding 允許衝浪板衝浪 | Water Skiing 允許滑水 |
Swimming prohibited 禁止游泳 |
Surfboard riding prohibited 禁止衝浪板衝浪 |
Water skiing prohibited 禁止滑水 |
Beware deep water 水深危險 |
Beware sudden drop-off 陡坡危險 |
Beware skiingers 水母危險 |
安全水域旗
在海灘插有紅黃旗,代表有救生員駐站,屬於安全戲水區域
路權的規定可分別依不同的項目原則和不同的對象來說明:
不同項目:空間、時間、交通規範、效率
不同對象:行人、行車、停車、鐵路平交道
一、不同項目:
1.空間原則
將部份道路劃定為部分用路人之專屬使用的路權。如人行道屬於行人使用,機車道屬於機車行駛,
公車專用道供公車載客使用。
2.時間原則
將必須共同使用之道路設施,依時間順序劃定給特定路人使用。
如交通號誌的「紅燈停、綠燈行」規定、鐵路平交道等。
3.交通規範原則
依交通規範將「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賦予較適當之一方。如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
行人穿越道讓行人先行通過等。
4.效率原則
就使用道路的效率而言,將「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賦予較適當之一方。如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
二、不同對象:
1.行人路權
行人穿越道是提供行人專用的,行人穿越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讓其優先通行。
(1)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並靠邊行走,不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
阻礙交通。
(2)行人穿越道路須由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穿越。
(3)行人於設有安全島、分隔島、雙黃線等地方禁止通行。
(4)穿越道路時確實遵守號誌指示。
2.行車路權
*汽車-
(1)行人不可違規穿越車道,不可侵犯汽車通行之權利。
(2)確實遵守「停讓」之規定,注意禮讓、停車再開。
(3)不隨意佔用他人車道,不行駛在屬於指定車種之專用道。
(4)直行車不佔用左、右轉彎專用車道;左、右轉彎車不佔用直行車車道暫停。
(5)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6)執行公務之救護車、救火車、警車,有優先通行權。
(7)高速公路行車不可以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依規定之車道行駛,
遵守匝道管制措施。
*機車-
(1)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2)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3)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4)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
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5)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6)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3.停車路權
道路設施主要供汽車行駛之用,汽車使用規劃為路邊停車之空間時,應遵守相關規定進行停放。
拒絕路霸,嚴禁併排停車,加強公共場所與巷道停車秩序整頓。
4.鐵路平交道路權
火車行駛於軌道上即擁有軌道之專用、絕對優先通行的路權。由於鐵路行車速度較快煞車不易,
需要較長之煞車距離,故火車行經平交道時,汽機車與行人均應讓其優先通行。
校園霸凌事件多發生在上學、下課休息、午休及放學時間;經常發生霸凌事件的地點多在上、下學途中之巷道、校園圍牆外之轉角、校園垃圾場、廁所、樓梯間、放學後的遊戲區或操場角落……等。以下提供幾個簡單的方法,讓自己不受校園暴力的威脅:
一、發現校園死角,反映師長立即改善:
校園安全環境,會隨者時間及使用情形而有所改變,也是容易讓人疏忽的環節。例如:學校禮堂或體育館,在集會或上課時間,是一個安全可靠的環境;但是,如果在午休或放學後,就可能成為校園霸凌的好場所。諸如上述情形,可能存在於校園的垃圾場、廁所、樓梯間、放學後的遊戲區或操場角落,甚至較少使用的專業教室……等。同學發現可能霸凌的場所,應該立即向學校師長反映,及時應變與改善,以免成為校園小惡霸的天堂。
校園霸凌通常發生在偏僻、人少的時間及地點,不要讓自己一個人落單,是最明智的選擇。只有少數師長在校期間,是校園小惡霸最容易下手的好時機,提早到校或遲不離校,容易讓你成為霸凌的對象。
在反校園霸凌工作上,學校均積極改善環境面上的安全問題,但經常限於學校經費問題,造成心有餘而力不足之窘境。在尚未完全改善校園環境死角前,同學應該避免受到霸凌的可能性,儘量不到校園死角,如果有必要前往,如打掃環境、倒垃圾……等,也應該結伴而行,以免成為受害者。
依據資料顯示,霸凌事件多發生在大人(師長)不在場的時機,若能引起大人(師長)的注意,適時介入霸凌事件,較能立即化解危機,並較可能會有圓滿的處理結果。
霸凌事件除發生在校園內以外,上、下學途中也是經常發生霸凌的地方,當可能受暴時,善於利用社區資源,如社區巡守隊、警察局、愛心商店、學校志工家庭……等,適時的求助,是維護個人安全的最佳方法。